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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美国房地产价格下跌引发的次贷危机爆发后,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金融危机,其巨大的负面影响至今仍在延续。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失效,近来金融监管问题成了各国热烈讨论的对象,甚至有学者将其提升为国家竞争力的一部分。在此背景下,研究金融监管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美国和中国是目前世界上GDP总量分列世界一、二位的国家,两国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同时目前都面对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共同挑战,因此将美国和中国做比较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美国作为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其金融制度与金融业务也被认为是目前最先进的、有发展前途取向的代表。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经历了从混业到分业,再从分业到混业的过程。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开始混业经营,纷纷投身于各种金融领域。1929年10月,美国经济进入大萧条时期,1933年至1940年美国相继出台了多项重要的法律。其中最为著名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离。70年代以手续费自由化为代表的美国证券市场自由化改革逐步加深,金融创新推动银证融合。《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1999)的通过,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又一次走上了混业监管的道路。此次最新爆发的金融危机暴露出美国的金融监管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仍然存在很多漏洞,08年美国颁布了《美国现代金融监管架构改革蓝图》法案,标志着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开始,这些改革措施反映了目前金融监管领域最新的思想与方法,并体现出未来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 与此相对,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经历了从混业到分业的过程。93年国务院基于当时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后,各金融企业不规范混业经营造成金融秩序混乱的现象,出台了《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在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之后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确定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机制,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本文可分为五个章节,具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首先介绍文章的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方法和创新点。对文章中出现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制等概念进行区分和阐释,并对不同的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分类。第二章是相关理论文献综述。首先介绍目前比较流行的金融监管的相关理论,然后以时间为线索梳理了不同时期金融监管理论的演变。第三章分别介绍文章研究的主体:中国和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第一部分介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和现状,然后结合金融危机后美国出台的一系列法规,阐述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和现状。第四章是文章的重点内容,笔者选取中美金融监管体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明显差异的方面进行集中比较,分别从金融监管模式、中央银行地位、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以及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四个方面入手,认为这些差异与两国的政治制度、金融业发展水平等因素有关。第五章提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文章结合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成针对性解决方案。文章主张完善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改进监管方法,提高监管人员素质,提出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等,以此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本文创新点在于:(1)目前关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的研究多是采用国际范围内的横向比较,单独拿出两个国家来进行研究的比较少,有关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又大都是总结美国金融监管的优劣势,然后针对中国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将中美两国放到对等的位置上,分不同方面进行比较的还少之又少。(2)将07年次贷危机爆发后的关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最新研究成果纳入研究范围,参考了最新的文献,使论文在当下的金融危机下更有时效性,为中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供了更具指导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