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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逐渐加强。因此,对农村集体土地用益物权的流转进行合理的规范是农村集体土地用益物权流转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针对农村土地用益物权流转的三种方式的现有状况进行分析,发现现行法律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用益物权的规定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要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用益物权流转中的问题,必须针对其不足之处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与配套措施,这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乃至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用益物权流转制度涉及了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必然会是极其困难的一个过程。由此可知,针对其制度的建立必须符合我国农村的现实状况以及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机制下,将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放在市场环境里,其肯定要接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实践中,国有土地的流转在立法方面较为完备。但是与其并存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却处于一种较为尴尬的境地。在制度上如何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改革,在土地流转市场上如何使其更加规范,为维护与实现农民利益上能够更加有效是我们目前在各个方面需要深入研究与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