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立法关系论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xue_hl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治目标的确立和制度的建构,是20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最为重大的社会变革之一。立法是法治的第一个环节,是将存在于一定社会基本结构之中的社会正义予以规范确认的过程。现代法治赋予刑法立法更为神圣的历史使命,基于构建刑事法治的需要,中国刑法立法的科学性、正当性问题受到刑法学界前所未有的重视。作者认为,传统中国的刑法立法更多体现的是国家意志的单极垄断性特征,在现代法治视野中,刑法立法作为是一种价值选择活动,在本质上是国家与国民在刑事法律关系中达成“妥协”的过程,体现出立法者对各种客观存在的价值关系的权衡,立法者在刑法立法中所应当权衡的诸项关系,在本文中是以“刑法立法关系”加以指称的。刑法立法关系,是指特定的立法机关或立法者在制定刑法中,为确保刑法立法科学、正当,使刑法达至一种“良法”的状态,而必须妥善处理的诸多关系的总称。刑事法治向被视为现代法治的基石,刑法立法之于刑事法治的基础作用,凸显了本文对刑法立法关系关注的重大意义。  本文首先分析论证了刑法立法之于刑事法治的基础地位和法治建构中的重要作用,继而设定了在诸多繁复多样的社会关系中摄取刑法立法关系研究对象的基本原则,主张应以历史的、现实的、发展的视角考察诸社会客观现实之于刑法立法的关系,以此为基础,本文将研究的重点确定为五组相互关联的要素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了本文的主体内容:  一是刑法立法国家意志性与国民意志性研究。作者认为,研究视角和分析工具的科学性决定刑法立法关系研究的创新程度,在深入思考现代刑法立法与传统刑法立法核心差异的基础上,作者确定将市民社会理论作为研究本组关系的分析工具。市民社会理论是研究国家、法治的一个重要的视角。在传统一元社会结构中,刑法立法是国家意志的外化,国家主义的立法观强调国家意志对立法的强权、垄断,否定国民意志在刑法立法中反映的可能。而在二元社会结构之中,市民社会成为当代国家重要的决定力量,在刑事法治构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民意志在刑法立法中开始受到国家的重视,现代国家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国家刑法意志与国民刑法意志间所存在的内在协调关系,进而从实现刑法对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角度认识刑法立法的作用。当代中国,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处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关系之中,由此所决定,在刑法立法中必须强调国家意志对国民意志的尊重,以实现刑法立法对构建新型社会关系的促进作用。在分析社会结构、刑法体制与刑法意志关系一般原理的基础上,作者认为,国民刑法意志在基本内容上包括:(1)要求罪刑对应必然;(2)要求立法平等;(3)要求立法有度三个方面;在刑法立法中,重视国民刑法意志能够产生积极的作用,表现为:(1)扩大对国家刑法意志的认同;(2)软化对国家刑法意志的对抗;(3)纠正国家刑法意志的偏差。  二是刑法立法群体本位性与个体本位性研究。作者认为,立法的本位性是直接决定法律中权利义务的配置关系,从而决定法律的基本属性的要素。在人类的立法实践中曾先后出现过国家本位、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三种立法本位观,前两者在总体上均属于群体本位观。立法本位观的差异不仅是特定社会历史发展轨迹的反映,也是中西方法律文化相区别的重要因素。在封建主义集权时期或者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受国家立法本位的支配,立法以规定国民所承担的义务为主要内容;而在资本主义形成和上升时期,个人本位取代国家本位而成为居于支配地位的观念形态,以之为指导,权利本位的观念受到立法的广泛重视,法律以保障公民权利为中心;而在福利国家的发展阶段,国家立法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一方面以行政手段推进社会福利措施,实施国家干预;另一方面又通过法律对国家所实施的干预进行控制,由此形成了社会本位的立法观。当代中国刑事法治建构中,刑法立法也必然面临立法本位观的抉择,更新立法本观是刑法立法必然之趋势。作者强调,当代中国刑法立法在本位观选择上,应以个体本位为主体、兼顾社会本位的复合本位观为指导,作为这一本位观的反映,刑法立法应当:(1)提升国民权利在刑法保护权利中的位阶;(2)设立公民权利的禁区,排除国家和社会的不当干预;(3)保留社会发展所必要的权利,实施权利的绝对保护。  三是刑法立法罪刑同向性与罪刑逆向性研究。作者认为,犯罪、刑罚及其关系构成一国刑法的全部,也是立法者在刑法立法中所有关注问题的核心。刑法立法罪刑关系研究的目的在于强调刑法立法必须关注刑法机制的设计问题,强调刑法机制对刑法立法的基础作用,以实现刑法效率的最大化作为刑法立法的基本目标。在分析刑法立法与犯罪、刑罚以及罪刑关系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作者对刑法立法所客观存在的罪刑同向关系与罪刑逆向关系进行了归纳、分析,结合对中外刑法立法发展基本趋势的认识,对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重刑化与轻刑化等问题进行了评价。当代世界刑法发展以轻刑化、非犯罪化为主流趋势,而中国刑法立法中却存在着在不断拓宽刑法调控范围的同时,加大刑罚投入的问题,因而应当确立罪刑逆向关系对刑法立法的指导作用,即在不断扩大犯罪化趋势的同时,实现刑罚的总体趋轻,以实现国家刑法资源的总体平衡。在罪刑关系中必须确立刑法适度干预的原则,以这一原则为指导,进行具体刑法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具体包括:(1)在观念上,正确认识国家刑法能力,排除刑法惟一思想的干扰;(2)重视刑法的最后法性质,发挥刑法诸前位法的调整功能;(3)重视完善刑法的整体保障机制和功能。  四是刑法立法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研究。这一研究重点关注了刑法现代化过程中诸因素对中国刑法立法的启示与影响。刑事法治的基本要求必须实现刑法立法的现代化。法制现代化作为人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引起了刑法学者的共同关注,在强调对传统刑法立法的合理性进行批判吸收的同时,必须加快刑法立法现代化的步伐,从观念更新与制度建构两个层次实现中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的接轨,妥善处理和解决刑法现代化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促进刑法二元机能的实现。  五是刑法立法的本土性与国际性研究。这一研究重点关注了刑法立法的国际化问题,中国是国际大家庭的成员,法制的交流、特别是中国在加入刑事国际公约、规则之后,均面临着如何确保刑法效力的正当性问题。现代法治要求在刑法领域全面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这一要求为国际刑事公约在中国的转化模式提出具体要求,此项研究以《联合国反腐败》在中国刑事立法的转化为具体切入,分析了刑法立法的国际化问题。
其他文献
试验结果表明:美洲黑杨完全适应景宁的气候条件,具有很强的耐寒性和速生性;培育一般用材林,栽植后10年即可主伐;培育菇木林、栽植后3~4年即可采伐利用。现有研究结果己表明,美洲黑杨木屑
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大数据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以及同期的量子信息技术的现状,总结了在目前情境下面临的技术挑战,为了解决日渐增长的信息与数据的洪流,尝试采用量子信息的理
高职院校现已成为我国高等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做好高职院校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政治任务。无庸讳言,高职院校在发展学生党员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学位
2004年9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最广泛最充分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问题。这是党最早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时隔不久,胡
北京是全国城市天然气发展速度最快的城市,燃气管网规模、燃气用户数、年用气量、年销售收入均位列全国前茅.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燃气”)组建于1999年
本文试图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寻求大国崛起面临的“安全困境”的初步突破,并期待着中国“安全困境”的最终“逃逸”与和平崛起、超越崛起的顺利实现。 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关系
基于现代工业自动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控制技术也因此获取了广泛的应用,而计算机控制技术主要是由计算机技术以及自动化控制理论进行相应的融合而形成的技术.PLC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讲师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讲师团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的理论传播的重大责任。各级党委讲师团是组织实施干部在职马克思主义
林地清理、开隔离带、林分改造等营林措施,对压低松褐天牛的危害有明显作用,林地清理虫口密度减退率达91.0%,隔离带可有效阻止松褐天牛的自然扩散,局部林分改造;林分被害率可减少55.7%。 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