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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近年来,冤假错案时有发生,其原因之一在于我国法官绩效考评标准中过于强调司法效率而忽略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对法官的审判活动产生了错误的导向作用。笔者希望借此文对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从调研我国法官的绩效考评现状,探讨改革我国法官绩效考评标准,进而从法官绩效考评角度促进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大价值,也即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公正高效司法。本文中除导论外共分为四章: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指标分析、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内涵研究、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的关系研究以及完善法官绩效考评制度的对策和建议。本文导论部分对国内外关于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关系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归纳;正文第一章是在实地调研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有关数据后,通过分析法官绩效考评数据和公正效率指标,提出法官过于地追求司法效率将忽略案件的公正性,因此必须坚持司法公正优先的理念,不能突破司法公正这条底线去提高司法效率;第二章主要论述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的关联内涵、考核指标以及各指标所占的权重;第三章则利用图形象限的分析方法概述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四种状态:即公正高效状态、高效不公正状态、低效公正状态、低效不公正状态,其中公正高效状态始终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当公正高效状态难以实现时,应当退而求其次追求低效公正状态,而高效不公正状态和低效不公正状态是司法实践中务必舍弃的;最后,根据上述四种状态的分析与判断,在第四章中提出完善我国法官绩效考评标准的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