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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代中国外交政策与决策问题,中西方学者的已有理论与实证研究大多围绕权力政治、理性决策、官僚政治以及最近十余年来初显势头的社会性因素分析模式而展开,即分别以国际结构、国家、政府机构及社会性组织为主要行为主体分割地探讨它们与中国外交政策决策之间的关系。然而,以上研究模式均不完全适用于综合以上种种复杂性问题的国有企业与当代中国外交政策间关系的探讨。利益集团视角的建立正是为解决以上问题而做出的努力。 利益集团影响政策决策的三大本质要素在于利益分化的政策决策背景、行为体的组织化利益,以及行为体为实现其组织化利益而采取的政治性行动。因此,以上三个要素的理论逻辑是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外交政策利益集团的这一基本判断的论证根据所在。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国内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化,中国社会高度同质、统一的利益结构出现了分化的可能。这一变革进程投射到外交决策领域,即表现为当代中国外交政策语境的变化;特别在海外投资与能源外交等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对外关系领域中,中国外交决策机制中已经出现部委、地方政府、产业集团、大型国有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国有金融机构等多种行为体共同博弈的复杂局面,大致形成了各行为体间利益分化的决策背景。 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后期的“部委转制企业”及此后一系列的变革进程后,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性与自主权大大增强,形成了国有企业作为国内重要经济部门与行政部门的双重角色。这一双重角色正是其同时具有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乃至中国外交政策领域的多重影响力的重要来源。在此基础上,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等外部委托者与企业内部股东大会等内部委托者分别与国有企业形成了两类目标导向并非完全一致的组织化利益关系,并促进企业在参与高层决策、借力国家部委、国有银行体系及资助学术研究等方面采取政治性行动,以此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中国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