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国现当代著名文论家M.H.艾布拉姆斯的《镜与灯》是西方浪漫主义文学研究中最为著名的理论著作之一。在这本书中,他剥离出了文学要素的基本概念,构建了一个具有一定普遍适用性的分析系统,用以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理论和美学。《镜与灯》中的“表现说”是对十九世纪欧洲盛行的浪漫主义文学理念的提炼和总结,以艺术家和作品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着重讨论了诗歌的艺术本质问题。浪漫主义文学家们普遍认为,诗歌的本质取决于艺术家的精神世界,构成诗歌的基本要素是情感,诗歌的产生是诗人情感外现的过程,诗人变成了创造艺术品并制定其艺术价值判断标准的主要因素。在中国古典文论中,也有以推崇情感至上、突出创作主体为特征的文学理论,尤以六朝为盛。在核心观念具有相通之处的前提下,《镜与灯》中的分析模式或可应用于六朝文论的现代解读中。本文以《镜与灯》中的分析系统为理论工具,以两晋南北朝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文论著作为研究对象,尝试对其中与表现说含义和特征类似的理论作出归纳和分析,力求为古代文论的解读提供一种方法上的借鉴。本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绪论部分是关于《镜与灯》中文学四要素及基本理论框架的简介与解读,尝试说明了将这种理论模式和分析方法引入中国古代文论研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第一章着重分析了《镜与灯》中的表现理论。《镜与灯》对西方文艺理论的发展史作出了非常全面的总结和回顾,重点讨论了西方浪漫主义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表现说为艺术的本质下了新的定义,讨论了艺术活动的根本起因,为诗歌艺术的价值评判提出了新的标准。艾布拉姆斯对浪漫主义文学的研究开启了一种新的研究范式,这种从文学的内在性特质出发的切入角度为西方后来学者的研究提供了思路上的启发。第二章以陆机的《文赋》为研究对象,重点从诗歌的艺术起源论和情感本体观的角度出发,考察了陆机对于诗歌创作灵感和诗歌本质的观念,归纳和总结了文中与表现说含义相通的观点。第三章以刘勰的《文心雕龙》为研究对象,探寻其理论体系中与表现说的理论契合点,重点从诗人的创造性思维及刘勰对个人主义研究等方面做出了阐释。第四章选取钟嵘的《诗品》为研究对象,循前路分析和解读了书中与表现说理论内涵相通的论点,重点讨论了钟嵘诗学观念中的诗歌起源问题及情感本体观,完善了六朝时期的感物说理论。另借鉴《镜与灯》对莎士比亚的研究方法,探究《诗品》中出现的抒情主体变迁现象。第五章探讨了《镜与灯》中的表现说与六朝文论中的表现说的差异。从主客体的关系看,《镜与灯》中的表现说以“主客二元分立”为哲学基础,六朝文论中表现说的哲学基础则趋向于“天人合一”。从作家主体特征和创作思维来看,《镜与灯》中的表现说带有强烈的感性色彩,六朝文论的表现说显现出较为严谨的理性特征。表现说在西方文论史中开启了以情感来奠基艺术本质的先河。在中国古代文论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表现说”、“表现理论”等概念的表述,但在中国古代文论的视域中,也有与表现说呈现出鲜明的相似性的理论。本文应用了现代文论体系中的成熟方法,考察了比较研究的可行性,将其引入了对六朝文论中具有抒情特征的理论的解读,这样的研究方法或可对中国古代文论与西方文论的对话提供一种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