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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日益受到关注。经合组织OECD 研究指出,环保产业与生物技术、通讯技术并列为三大最有发展价值的领域。在我国,环保产业被视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但是,环保产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它不是消费者主动消费需求的产物,而是经济活动的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物,在起始阶段,环保产业的发展不是由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的提供者与需求者带动的,而是由政府环境政策驱动的。政府依照公众对环境的要求,制定环境法规,引导环境行为,惩罚环境破坏责任者,从而形成环境破坏责任者、环保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环保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三者之间的环境市场关系,驱使环保产业的产生和发展。环保产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快环境法制建设,以法律法规驱动环保产业,以环境标准引导环保产业,以环境责任规范环保产业,以环境税费保障环保产业,为环保产业的生存与壮大提供直接的需求激励。本文从环保产业的一般分析着手,探讨环保产业与环境法相互促进的关系,提出环境法在理论与制度建设中应当有所革新,进一步保障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其中核心的观点是环保产业促进环境法革新,环境法引导、规范和保障环保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除引言与结束语外,共有四个部分,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部分“环保产业的一般分析”,环保产业是指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品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自然保护开发等活动的总称,是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环保产业具有跨地域、跨产业、跨部门的特点,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新兴产业。环保产业的兴起有着必然性,其社会背景包括政策因素、市场需求、产业支撑等,其理论基础包括环境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等。本节还对环保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与预测,为全文的法律理论推演奠定基础。第二部分“环保产业的环境法需求”,通过对环境法理论与法制现状的评述指出环境法目前的缺陷与不足,阐述环保产业发展进程中环境法面临的挑战。环保产业的发展与环境法的革新是良性互动的辩证关系,环保产业是环境法律政策驱动的产物,同时又对环境法提出了新的需求和挑战;环境法保障和推动环保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同时又受到环保产业发展需求的挑战而寻求变革,以进一步保障和推动环保产业向前发展。以此为基础,环境法要向着理论革新和制度完善的方向发展,实现环保产业发展与环境法进步的双赢。第三部分“环境法理论革新”,环境法革新首先从理论开始,因为理论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