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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上市公司的融资范围已经从国内市场扩张到了国际市场,与更广阔的资本市场一同而来的,还有更加激烈的竞争,为了筹集到足够的资本实现高速、稳定的发展,上市公司有足够的动机和意愿向投资者主动披露自身信息;与此同时,市场的扩大也意味着投资者的数量、整体理性与成熟度的提升,因而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意味着,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已无法满足公司信息的供给、需求双方的要求,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就成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本文主要通过综合评价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和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在了解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理论概况的基础上,通过对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比较分析、总结及启示,发现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从框架上来看,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了说明,对当前国内外学者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现状进行了阐述,表明了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并指出了本文的主要贡献。第二部分主要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动机及国际比较进行介绍。在介绍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涵义和发展历程后,着重对自愿性和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了分析,并指出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机,同时重点运用比较分析法对各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制度与内容进行比较与分析,对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发展有借鉴意义。第三部分对我国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意愿不强、数量不足、质量不佳,并对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我国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太健全、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需求不足以及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监管不力。第四部分主要针对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提出了几条改进建议,希望通过提高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培养有效的信息需求者、加强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监管等方式,以显著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水平。第五部分对本文研究整体进行了归纳,总结并简要列示本文基本结论、局限性及后续展望。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较为系统详尽的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制度与内容的不同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与我国的现状相结合,对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不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在资本市场日益成熟的今天,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及作用越来越突显,企业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可降低市场信息非对称性,进而降低融资成本等;投资者通过更丰富的企业信息,做出最优的投资决策;监管部门通过制度建设对信息披露真实性进行监督,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及稳步发展。因此,研究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有着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