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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是中华民族“敬德”的集中表现。所谓“敬老”,是指人们对自己的长辈和社会中的老年人在实行赡养、扶助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尊重老年人人格尊严、敬重其精神价值和伦理智慧的态度和行为现象。敬老体现出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伦理风范和伦理价值要求。“敬老”既蕴含了敬畏和尊重老年人的深厚情感,又涵盖了尊重其合法权益和内在价值的伦理要素,同时还有对其行为自由、价值需要和人格尊严等的充分关怀和尊重。从人类社会繁衍开始,敬老就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并成为基本而重要的精神价值范畴。敬老不仅具有伦理的内在必然性,亦即老年人创造了供子孙和后人享用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积累了丰富而深厚的道德生活经验并凝聚成可供传承的道德智慧,而且也具有伦理的现实必要性,亦即老年人随着衰老而带来的诸如劳动能力下降、身体素质不如从前,生活不能完全有效自理,在此种境况下,不嫌弃和厌憎老人,对老人在提供物质赡养的同时给予必要的伦理敬重,就显得特别重要。毕竟任何人都有一个从小到老、从生到死的发展过程。人类无时无刻不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老一辈人用辛勤劳动创造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他们繁衍后代,教会后代基本的生存能力,培养后代使他们的劳动成果得到继承和发扬。随着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社会风尚被嫌老厌老等不良现象遮盖。年轻一代的敬老观念在其心中渐行渐远。因此,有必要大力弘扬并强化敬老的伦理精神,并以此作为当代家庭美德建设和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孝老的社会风习,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敬老源于家庭伦理,与孝道关系密切。在《论语》中的子游问孝篇章中,孔子在回答时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亦即孝道不仅内涵了赡养但又绝不仅仅只是赡养,更重要的是还有对父母的敬重。如果没有对父母的敬重,那么人之养与动物之养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孝道的本质是敬。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常常孝敬并称,纳敬入孝,以孝言敬,孝敬合一,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沉淀,形成了深厚的尊老敬老的道德传统。敬老系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某种跨越时空的神韵和魅力,也值得我们现代人大力弘扬。弘扬敬老的传统美德,是承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环节和集中体现。对敬老的伦理审视有利于加深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研究,对我们的家庭伦理建设起着积极作用。在新的社会形势下,需要我们结合时代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对传统的敬老伦理予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需要培育新的敬老伦理和中华孝道。而新的敬老伦理和中华孝道也必将极大地拱立中国精神,凸显中华道德,形塑中华品质,助推中国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