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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领域失衡这一当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显著特征,本文追根溯源,从国民收入分配着眼,围绕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出现的拐点——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年降低这一主题,研究拐点如何出现,主要决定因素及其导致的后果。 梳理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演变发现,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收入比重在初次分配中双双上升,居民部门收入比重迅速下降。与美、日等典型国家相近发展阶段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相比,中国居民劳动和经营收入份额较低,政府生产税净额比重较高;中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较高;典型国家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较大,政府部门较小,再分配收入主要向居民部门倾斜,中国初次分配向政府倾斜,再分配格加剧了这一倾斜。 本文认为当前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政府部门倾斜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封闭经济走向开放经济,从单一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政府职能没有适应经济社会转型需要,及时从经济建设转变为公共服务,而是过多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导致要素比价被扭曲,并且与全球化效应相叠加,促使劳动者在与资本、国家之间的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全球化使得对大部分劳动人口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更易于由其他区域的劳动者所提供的服务替代,多数工人讨价还价的能力由于身份和地位的改变而明显减弱,这一效应恰恰放大了分配格局向政府倾斜而导致的社会再生产失衡,加速了传统雇佣关系天枰向有利于资本的一方倾斜。 首先,从劳动者与企业的博弈看,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劳动报酬份额显著下降,是产品市场价格加成上升和劳动力市场工人谈判力量下降共同作用的一个可以解释的结果。其次,从劳动者与国家的博弈分析,以两税合并为标志对外资“超国民待遇”的结束,降低了内资的市场进入成本,有利于改善劳动要素在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的地位。这也意味着,原先内外资有别的企业所得税的差别税率,实际上阻碍了市场进入,不利于要素分配格局向劳动倾斜;对间接税的研究发现,我国增值税、消费税都具有显著的累退性。而且,与城镇相比,增值税的累退性在农村表现得更突出。两部门一般均衡分析的结果预示,居民以劳动者身份在劳动力市场上因整体谈判力下降在与资方博弈中受损的程度,及其以消费者身份在产品市场上无奈地接受税负转嫁,为不合理的垄断买单多支出的程度之和,远远大于因所在企业利润提高惠及员工而受益的程度。这“两失一得”导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下降,以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降低。最后,对劳动者群体内部的观察发现,劳动报酬份额呈现出衰退期比繁荣期,受到负向影响更大的弱顺周期特征。即衰退期,二元劳动力市场对劳动报酬份额对经济周期的反应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认为这是经济周期与城镇二元劳动力市场相互作用的一个可以解释的结果,并采用两个反映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的指标证实了上述假说。 与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初次分配直接导致国民收入向政府部门倾斜,再分配加剧了这一倾斜,这一趋势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产生了深刻影响,形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矛盾突出。具体来看,在生产领域,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企业屡禁不止,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突出;在分配领域,向政府部门倾斜,不仅直接让机关工作人员受益,而且引致行业间工资差距扩大,投入产出效率低;在交换领域,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建设,必然导致资本、劳动力、土地、水、电、油等要素价格被人为扭曲,诱使企业将环保成本外部化,形成了大量必须冲向国际市场寻找出路的过剩产能;在消费领域,居民消费率持续下降,过度依赖外需市场,导致经济增长的成果没有形成有效的国民福利,经济增长的波动性加大。这一切使得社会再生产难以持续地良性循环。这一模式根源于当前的分配格局,因此,要转变这一增长方式,也必须从扭转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寻找答案。 实证分析表明,不同体制下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分化、宏观税负过高、以临近国家和地区为主和“回流型”资金占比较高的FDI等均不利于劳动报酬份额提高;2010年,中国整体上已经跃过了劳动报酬份额与经济增长之间“U”型曲线下行区间的拐点。综上,未来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民生领域的进入限制,建立健全农民、工人“自组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从而避开中等收入陷阱,发展规范的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