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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以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水平、保障企业正常生产为目的,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充分有效地发挥工伤预防功能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关注,成为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一大趋势。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的大量存在是一个不分国家、地区与经济发展水平而普遍存在的现象,解决中小企业大量存在而引发的安全生产问题也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关于工伤预防费用如何激励中小企业进行工伤预防成为越来越多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我国职业伤害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由于制造业是劳动力的主要场所,因此,职业伤害总量上以中小制造企业为最。当前对中小企业的监管机制失效,如何对中小企业伤害进行预防机制创新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011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工伤预防。2013年工伤预防进行试点,规定提取比例为2%。然而,当前是否可以将工伤预防费用用于中小企业职业伤害以及如何使用是亟待研究的问题。首先,本文在归纳描述中小企业职业伤害现状、预防现状、预防基金使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工伤预防费用可以激励中小企业进行职业伤害预防。其次,从中小企业的属性特征出发,参考台湾学者王凤生经济激励模型,建立我国中小企业预期利润模型,通过逐步加入参数,获得工伤预防如何激励中小企业的理论解释。最后,研究工伤预防费的使用路径。首先运用弗里德曼四种花钱理论,对已经存在的预防费使用路径进行效率分析;其次,通过访谈收集数据,以新疆某市中小企业为例,通过对中小制造业主的访谈,以获得对工伤预防费用使用对中小制造企业的使用路径,在此基础上提出工伤预防费使用的三类方案:最优路径是发放工伤预防券、次优路径是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以及设计现有路径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