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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我国刑事诉讼期间制度概述内涵、功能的介绍,以及对国外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和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两种不同审判模式中的最具代表性的几个国家期间制度的简介,从中分析得出这些国家期间制度的共同之处。接着从实证的角度得出我国刑事诉讼期间制度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诉讼周期过长,超期羁押现象严重,期间变更权利不平衡,审限设置不合理,羁押期限和诉讼期间一体化,简易程序设置范围单一,适用范围窄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得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影响、律师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办案人员素质原因、监督惩戒机制不健全、羁押救济制度的缺失、刑事诉讼模式的影响和立法中漏洞,确立构建我国刑事诉讼期间制度宏观指导思想效率原则、司法控制原则、保障人权原则和程序正义原则,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期间立法的具体措施:加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保障,建立有效的司法救济制度,合理界定羁押期限,建立完善的羁押替代措施,实施普通程序简易审程序。同时确立还应有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期间立法的保障措施:强化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完善违法羁押的国家赔偿机制,建立违法羁押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文章主要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兼采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以使研究的成果和内容更具有操作性和实践性,进而以期对推定我国刑事诉讼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