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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建设较早,市场化机制较为完善,债券市场时常出现违约事件。在2014年之前,我国债券市场没有出现过到期不兑付资金的现象,政府的隐性担保一直存在,直到“11超日债”违约,这种常态才被打破。“11超日债”的发行人是民营企业,2015年3月21日中外合资企业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发行的“12东飞02”债违约。直到2015年3月17日,辽宁省第二大国有企业东北特钢发行的“15东特钢CP001”债券违约,改变了投资者认为国有企业和国开行主承不会违约的思想。截至2017年3月1日,共116只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牵连55个发行人,说明我国债券市场的违约风险正在持续显现。无论从在我国钢铁行业的地位,还是强大的技术能力来看,东北特钢都是一个拥有知名品牌和行业影响力的公司,但是由于各种因素,作为辽宁省第二大国企的东北特钢发生了债券违约事件,成为了我国第一个发生债券违约的地方国有企业。在这个背景下,论文通过对东北特钢违约原因的分析,从发行人、评级机构、监管部门、投资者、和媒体的角度提出建议,希望能够为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建设、防范信用风险做出贡献。论文回顾了债券违约历程,梳理了东北特钢发生债券违约的原因,分析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模式、担保情况等内部因素,也分析了发行人行业、评级机构、监管部门、投资人和媒体等外部因素,从多方面探索违约的根源。论文分析研究了该案例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启示,根据之前对违约原因的分析,从发行人、评级机构、监管部门、投资者和媒体的角度为完善债券市场提出建议。研究“15东特钢CP001”债券违约案例对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信用风险不断释放的过程也是我国债券市场一步步走向完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