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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公益已成为社会服务的一个重要部分,越来越多的宗教团体参与到了社会服务当中。随着社会的发展衍生出了许多带有宗教背景的社会组织,这些宗教性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服务当中有着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具有的优势,信仰的力量使其更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社会服务当中。宗教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为政府解决了许多难以顾及的问题,为社会服务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在中国,宗教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仍处于发展阶段,宗教性社会组织自身以及参与社会服务仍存在许多问题,宗教与政府、宗教与社会仍存在张力,因此带有宗教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处于敏感地带,不仅会被政府重点“关照”,同时也不被社会大众所接受。政府如何规范和管理宗教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是一项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的课题。 本研究通过对爱德基金会的个案研究,对其发展过程、参与社会服务的形式、组织机构的建设,及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其成功的经验,概括出宗性教社会组织发展应具备的条件,为宗教性社会组织更好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同时,也分析了爱德基金会与政府间存在的紧张关系,进而提出政府管理宗教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角色、职权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