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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竞争在中国的展开,这一市场的高风险性、低透明度等特征,都对配套的法律制度提出了特殊要求。而在当前,我国的相应立法还很不健全,因此,法律制度的完善已成为这一市场健康稳健发展的迫切需求。然而,法学界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法律制度,尤其是监管法律制度的理论支持却显不足。而偏偏对这个市场的监管又在理念、体系设置等诸多方面与场内市场相区别,完全有专门阐述的必要。基于以上考虑,笔者萌生了“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这一论文命题。 本文从法学角度出发,综合采用了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历史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全文共分三章,约三万六千字。其结构为:第一章是关于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概述,第二章是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论述,第三章系统地论述了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 第一章是“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概述。在第一节中,首先从概念上界定了本文讨论的金融衍生品的范畴,是一个与商品衍生品并列的概念。接下来是对其法律特征的概括和基本品种的简要介绍。第二节进入“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概述”,主要介绍市场功能、特征与地位。本章旨在界定基础概念,进而明确本文的论述将针对狭义金融衍生品的场外市场而展开,同时,揭示了完善相应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第二章是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论述,意在明确这一法律制度的内在要求,结合于我国现状的比较,分析出我国现有制度的不足,进而点明了完善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及其目标所在。在第一节中,首先明确了监管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