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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英国哲学家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学说为研究主题,以他对世界结构的两种看法及其之间的关系为具体问题展开讨论。逻辑原子主义是罗素在分析哲学的创始阶段,使用逻辑分析方法米解决传统哲学问题而产生的一种关于实在的基本结构的理论,属于西方形而上学的主要传统,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从语言的本质结构得出世界的基本结构的。 逻辑原子主义学说的核心论断是:世界能分析成一些独立存在的、不可再分的逻辑原子,它们处于事实所具有的复杂结构中,即具有某些性质或处于某些关系中。这表明世界的最终存在论成分包含两种:逻辑原子和事实。相比传统的形而上学理论而言,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的一个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承诺了事实这种独特的对象,但他对事实的种类和逻辑形式的看法并没有前期维特根斯坦那样极端。除原子事实之外,他还承诺了否定事实、普遍事实和信念事实,尽管后米接受了前期维氏的外延原则,并否认了这些事实的存在。 这一学说的另一独特之处在于他对逻辑原子的界定上。逻辑原子不同于传统的个体或实体以及前期维氏的对象之处在于它们是可以被亲知的,他的逻辑原子包含三类东西:殊体、性质和关系。罗素在逻辑原子主义时期对这三者持有实在论的支撑物理论,后来转向实在论的束理论。 罗素关于事实和逻辑原子的观点即是他关于世界的事实结构理论。他只承认逻辑原子和事实的实在性,通常被认作实在的日常对象和物理对象是表面上复杂的、单一的存住物,并不具有独立的实在性,它们是从感觉材料而来的逻辑构造,是感觉材料的类的序列。罗素关于物理对象的逻辑构造理论即是他对物理世界的序列结构学说。 关于世界的事实结构理论和关丁物理对象的逻辑构造理论即是罗素对世界结构的两种看法——事实结构和序列结构。这两种世界结构之间的连接点就在丁他将逻辑原子之一的殊体直接等同于简单的感觉材料,但是依据William Lycan给出的逻辑原子等同于本体论原子的两个论证之一,这种等同是不成功的。而且,这两种世界结构似乎表明,逻辑原子一方面不能独自存在,必须处于事实的各种复杂结构中:另一方面却可以脱离事实而并列存在,依共现关系而形成类的序列,即构造出物理对象。那么哪种结构对逻辑原子而言更为根本呢? 罗素本人并没有明确区分出这两种世界结构,因而他不可能处理这个问题。从他仅有的一处文本依据和总体的哲学立场来说,事实结构应该更为根本。事实上,罗素的事实和物理对象体现了前期维氏所说的两种复合性:逻辑复合性和物理复合性,维氏认为后者从属于前者;罗素对世界的这两种结构看法也相应于普兰廷加所说的时空世界或物质的宇宙和现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