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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的高价现象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更是钱权交易、滋生腐败的诱因,其恶劣影响已经涉及到社会的很多方面。我国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降低采购价格,促进财政节支。一方面采购人即用户,作为采购需求的使用方尽可能地期望买到质量高、完全能满足自己需求的商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交易规则是等价交换,物有所值,高质量的商品必然高价格。用户期望采购到高质量商品必然会提高政府采购价格,而政府采购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降低采购价格。因此,如何规避政府采购中的高价现象,遏制腐败的发生要有新思路。 本文根据哈尔滨市政府采购实际情况,理论联系实际,从公共财政管理中公共产品提供与生产的角度分析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供应商、社会公众监督等采购相关人各自的责任、权利及义务,明确了政府采购的作用;从经济学和资源配置效益的角度出发分析政府采购的成本、效益,进而对政府采购中高价现象加以界定,提出了导致政府采购中高价现象的条件;通过对哈尔滨市政府采购节支率远低于全国政府采购节支率平均水平现状的分析,总结出了造成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高价现象的原因,预算相对过剩,行政权力不充分、不公正地介入到政府采购活动中,产生了利益寻租、遏制市场的公平竞争,加之政府对采购过程中寻租行为监管不严、惩罚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高价现象的产生。 整篇文章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采用理论联系实际,问题分析与综合归纳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实践的可操作性,提出了完善预算改革、扩大采购规模,增进竞争、加大采购信息透明度,建立统一网络平台,强化采购监督等建议和对策,希望能够对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