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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作为一种国家活动,在本质上是政治的,是一种政治权力的分配,既是一个结构制衡,更是一个民主政治程序,在中国预算民主需要人大监督,而预算监督的落实需要有较强的预算监督能力,研究人大预算监督效力能为如何更有效的监督预算提供支持。为了探寻省级人大在预算监督方面是否有实质进展,从而展开关于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效力研究。通过对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2014-2017年工作报告进行文本分析,发现在权力保障方面有关预算监督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监督权力有所改变,监督范围和深度有所拓展;在能力建设方面监督人员能力有所提高,监督机构有所完善,监督方式有所创新;在约束机制方面预算的公开透明度得到提升,代表参与预算监督得到加强。关于预算监督省级人大在具体的监督实践中均有较大提升。在肯定省级人大预算监督进展的同时,也发现了其中的不足,因此结合各省监督实践提出关于进一步改进预算监督工作的建议,为人大更好的进行预算监督提供指引。有效的开展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效力研究,文章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选题来源与研究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建立对人大预算监督效力的评判标准: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权力保障、能力建设、约束机制。第三部分是基于人大预算监督效力评判标准,对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2014-2017年工作报告进行文本分析,从多方面对人大预算监督实践进行梳理,探究人大预算监督效力。第四部分是从三个标准出发对人大预算监督效力进行评价。第五部分是提出提升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效力的对策。从省级人大常委会2014-2017年工作报告出发,关注的文本资料较新。从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地方法规系统、各省监督法办法的梳理、监督工作计划的变化、监督工作实践四个方面构筑了权力保障实践的探索,后面三个角度均是以前没有关注到的视角。在能力建设实践方面,对人大代表进行了实证分析,对监督专业机构进行了详细统计,监督方法和手段均是从人大实践中获取的。针对效力评价部分和对策部分,密切联系了实际,从各省自我评价和监督创新中提取,更符合现实状况。将预算研究纳入到多个学科的交叉研究中,从31个省级人大的实践角度研究预算监督,可能是创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