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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新型社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新型城镇化的切入点,农村向城镇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应运而生。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新型城镇化是强有力的引擎,新型社区更是这一引擎发动的助力平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新型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统筹城乡社区建设,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新型社区治理明确了目标②。作为全国和江苏省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试点城市,苏州新型社区治理工作起步早、基础硬、创新多,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众多源自基层、地域特色鲜明的苏州经验。苏州新型社区亦称之为过渡型社区、安置社区或是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是苏州在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基础上,按照率先全面小康、率先基本现代化,实现中国梦苏州篇章的要求,在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双轮驱动下创新实践的新生事物,是由政府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兼具城乡双重特性的社区形态,是城乡社会构成的单元、实践的缩影、治理的细胞,其既保留了农村社区的传统精华,又吸收了城市社区的现代元素。但是由于缺乏可借鉴的成功经验,缺少可遵循的成熟理论,新型社区在治理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苏州新型社区治理由于其特有的安置过渡性、管理复杂性和成员多样性的治理结构和发展状况,与滕尼斯眼中的社区特点大相径庭,其治理方式与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治理均存在显著差异,它是在苏州特定区域里面开展的一项由政府、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从政府层面看,通过拆迁与建设,能够整合资源集约化进程中的社会财富;从社区组织层面看,通过管理与服务,能够倾听到服务均等化进程的社会呼声;从社区居民层面看,通过生产与生活,能够观察到农民市民化进程的社会现象。而这些都深刻地影响着苏州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微观结构和宏观环境。因此,本文将在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社区治理等相关概念的指引下,结合善治等相关理论,把苏州作为特定研究区域,以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等三大治理主体为研究对象,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全面梳理苏州现有新型社区治理成效的基础上,用解剖麻雀、管中窥豹的方法总结经验、探究压力,剖析动因、寻求对策,从而推动新型社区向现代城市社区转变,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用新时期的“苏州实践”筑就“强富美高”中国梦苏州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