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告知义务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oban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告知义务制度,作为保险法上一项传统而又独特的制度,是保险业合理营运的基础;没有科学而合理的告知义务制度的建构,就不可能有保险业的稳健经营和有序发展。与此同时,保险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承保经验的成熟,保险人的核保手段逐渐丰富,危险评估能力显著提高,告知义务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发生了变化,又给告知义务带来了新的问题:告知义务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如果还有应该怎样修改才能适应保险业的发展。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充分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保险欺诈,以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我国《保险法》的修改提供参考建议。全文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概述了告知义务的基础理论。首先界定了告知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告知义务在保险法中的具体内容,并从告知义务的产生原因、履行的时间、履行的主体等方面明确告知义务的性质为法定义务、前合同义务以及不真正义务。并从告知义务的目的出发分析了告知义务在保险法中的地位。接着以告知义务的主要理论依据的学说及其发展为中心,分别对射悻契约说、瑕疵担保说、最大善意说、意思合致说与危险估计说进行了介绍与评价,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危险估计说作为告知义务的依据较为合理。同时随着保险业的深入发展,告知义务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也发生了变化,但其本质仍然未变,因此告知义务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 第二部分对告知义务的主体、告知的对象、告知义务的履行期、告知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论述。立足于我国《保险法》有关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通过考察现行规定在实务中所引起的争议及带来的问题,并借鉴其它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的相关立法、学说,提出了完善我国法律规定的建议:即告知义务的主体应明确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投保人的代理人;告知对象包括保险人及其代理人、体检医生;履行期应为保险合同成立前;内容为重要事实的告知,判断是否为重要事实应当采取对“谨慎保险人”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事实的标准;方式为询问告知制。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告知义务的免除、违反及其后果。借鉴其他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有关告知义务的免除的理论,本文提出对我国《保险法》第17条进行修改时应当引入并创设告知义务的免除规则,即对于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事实或者保险人免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事实投保
其他文献
水力旋流器是一种利用流体压力产生旋转运动的装置,可用于使存在密度差的两相或多相进行分离。尽管早在1891年水力旋流器已经问世,然而其有关的研究与应用所涉及的大都是分级方
对挖掘机驾驶舱进行防核辐射处理,改进后驾驶舱与原有结构相比发生了变化,由于挖掘机在作业时,长期处于周期振动状态,因此需对其进行结构动力学分析。运用ANS YS Workbe nch
计算了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带中段(冀、蒙、辽交界地带)1961—2007年的气候风险指数,将其与土地易损性系数综合得到生态风险指数,划定生态风险级别,分析气候风险和生态风险的时
采用RP-HPLC法,分别于SD大鼠灌胃给予鸡肝散提取物后0.17、0.5、1、2、4和6h,测定大鼠胃肠道组织中游离以及总的木犀草素的含量,以及血浆、心、肝、肺、肾中总的木犀草素的含
语言和社会是相互影响的,俚语是语言的变体,也是社会变体。美国俚语作为美国英语的一种变体,在美国英语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美国英语高度发展、高度完善的今天,对于美国俚语
<正>教育和鼓励大学生毕业生自主创业是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创新性工作内容,自主创业可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并带动他人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就业质量,在创业的过程中
目的:评价无保护左主干病变应用药物洗脱支架治疗的预后及影响因素。方法:2003-04至2008-06我院150例无保护左主干病变患者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平均年龄62.5±10.
在认真研读了我国关于单位犯罪的理论书籍及相关论文、对我国现阶段研究单位累犯制度的各种学说进行对比分析之后,根据单位累犯防治的特点,我谨将本文的论述层次分为以下四个部
采用硬脂酸法制备了一种新型的Cu—Sn—TiO2三元复合光催化剂,并采用XRD研究了复合催化剂的物相,且以苯酚为目标降解物对其光催化活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经500℃焙烧的Cu—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