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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夏普和米勒于1990年指出:“不动产证券化将是未来金融发展的重点”。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资产证券化已真正成为一个全球化的概念,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资产证券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体现了世界住宅金融模式的发展精髓。 住房抵押贷款存在着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提前还贷风险和法律风险,如何化解商业银行面临的日益加重的风险,保障我国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繁荣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已被国外的经验证明是解决这一难题,促进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 本文阐述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本理论,通过对美国等发达国家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操作实践的考察,我们得到启示,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建立是一级市场发展的必然延续,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我国住房金融长远发展的需要,是我国发展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一个必然趋势。本文结合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市场现状,分析了我国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我国在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需要逐步完善和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还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遵循市场规律,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行了操作设计。 无庸置疑,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发展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一个必然趋势。但在我国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应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客观对待,切忌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