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腐败是现今中国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一直以来,基层腐败由于其普遍涉案金额不大、影响范围较小的固有特征,往往不容易引起重视,但是近年“小官贪腐”的蚁贪式腐败多发频发,使得人们重新对基层腐败的影响力进行评估,其重要性已不容忽视。而基层腐败的特殊性在于其主体,且因为这些主体的级别较低,不易被上级和社会关注,滥用权力的空间更大,甚至因更加贴近群众,更能让群众感受到切肤之痛,危害极大,或呈现出关键岗位腐败高发多发、隐蔽性、群体性、相对公开性、窝案连发等特征。 虽然目前基层反腐倡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协调、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重重现实困难,而实践证明制度化、法制化是反腐倡廉的必由之路。 从全国范围来看,基层反腐倡廉法制化面临基层反腐倡廉制度构建不完善、制度建设疏漏,失之于宽失之于虚,监督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体制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 南昌市青山湖区反腐倡廉法制化为我国基层反腐倡廉法制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一是,制度创新,构建完善制度体系框架;二是,教育先导,构建完善教育机制;三是,由外而内,促进基层反腐倡廉监督法制化;四是,按照法制化标准建立一支基层反腐倡廉队伍。 尽管如此,基层反腐倡廉法制化仍然面临很多短板,需要在增强制度执行力度、多元化监督手段、保障体系等方面做足工作,以此建立基层反腐倡廉法制化的长效施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