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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印度共和国宪法是印度现行宪法。印度宪法得以制定走过了一段很长的路。这可以从殖民时期开始追溯,一直到印度摆脱殖民统治获得独立。从1950年印度宪法制定之初到现在,其间虽经历了频繁的修正过程(到2001年时就已进行了83次修正),但其起初的立宪主旨——“主权的、社会主义的、非教派的民主共和国”却没有得到任何的改变。为确实实现这一主旨,印度宪法在主体内容部分作出了大量富有特殊意义的规定,其中的“国家政策的指导性原则”部分就是非常突出的一方面。就世界各国宪法而言,作此规定的并不多见,印度宪法是一次尝试。本文的重点就在于在重溯印度宪法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分析现行印度宪法的基本内容,而在对印度宪法实施中的频繁修正现象进行描述与剖析的前提下最后又对印度宪法的发展以及展望作一些反思,其中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观点。 印度宪法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英国在印度颁布的一系列法令。这些法令以1600年成立的东印度公司为开端。虽然公司一开始并非是政治组织,而只是商业组织,但这种商业性质在以后的一个半世纪发生了变化。随着印度莫卧尔王朝的终结,英国完全取得了印度的直接统治权,这一项权力就通过东印度公司来行使。为行使其管理权力,英国议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它们对后来印度宪法的制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印度宪法的内容非常丰富,本文在介绍其基本内容时着重从序言、政府的形式、基本权利与国家政策的指导性原则、宪法修正等方面进行探究。就印度宪法所确立的结构形式而言,联邦制名义下的单一制是其明显特征;基本权利与国家政策的指导性原则是印度宪法的一项特别的规定:宪法的频繁修正足以让人为之惊讶,本文在对之作出内容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对修正的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进而摘取了几项具体的方面如宪法序言、基本权利以及紧急状态等的修正作了详细的论述。 从1857年到1947年印度的每一步民主进程都为印度人民在为自由而斗争中取得。然而,英国政府的退让却显得太少而太慢。将宪法置于反殖民斗争的政治环境作为分析的视角这在今天显得非常重要。印度近年来政治运作的趋势是己将宪法从“自由论坛”中分离出来,并将之从民主的目标及许诺中独列出来。对此作出分析,目的在于对印度宪法的发展提出构想。就当前印度宪法所讨论的总统制与议会制方面,笔者以为对此一探讨涉及的仅是体制变化的问题,而并非是议会制向总统制形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