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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师范大学承担着教师教育的主要任务,教育学院作为师范大学的特色组织,在教师教育方面也承担着重要责任,教育学院院长作为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其角色扮演的成功与否对教育学院乃至整个师范大学都有一定的影响。本文运用了社会学中的角色理论和组织行为学中的领导理论,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对我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的角色冲突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我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角色冲突的表现有哪些?产生角色冲突的根源是什么?如何化解这些冲突?教育学院作为师范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要实现的功能要结合教育学院自身的教育目标来规定,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主要具有以下三个功能,第一,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人才。第二,深化和创新教育科研。第三,为社会提供有关教育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通过对我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地位与功能的了解,有助于我们对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的角色进行定位,主要包括:教育学科建设的指导者、师范大学改革与发展的践行者、我国教师教育使命的重要承担者三个教育学院院长所特有的角色,另外,教育学院院长作为大学院长中的一员,还要扮演着领导者、管理者、学术人的角色。笔者通过文献法,对我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角色冲突的表现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角色扮演过程中无法克服不良情绪,易产生挫败感;学术人角色与行政管理者角色之间存在冲突;角色扮演过程中缺少相应的权力;教育学院院长应然的角色扮演与所处地位之间存在冲突。为了解以上角色冲突产生的原因,笔者对教育学院院长产生角色冲突的根源进行了分析,主要找到以下几个原因:个体人格特质与教育学院院长职位不匹配;院长“双肩挑”现象普遍,使其角色负荷过重;角色资源不足,妨碍教育学院院长角色功能的实现;师范大学综合化导致其教师教育特色不明显。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教育学院院长产生角色冲突的原因,包括个体、制度等多个方面,因此,在寻找解决措施时,也应该面面俱到,笔者认为,要想有效化解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的角色冲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组织教育学院院长进行任职培训,提高角色扮演能力;进一步明确教育学院院长的岗位职责;完善责权统一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切实确立教育学院在师范大学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