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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基本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3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拉开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电力企业(包括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变革,既有的盈利模式和商业模式遭遇了重大挑战。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是市场化改革在电力行业的映射,核心是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提升电力行业的开放和竞争水平,并以电力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切入点,是一种典型的由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此次制度变迁和创新以市场机制的引入为主要特征,放开了发电侧和售电侧,发电企业参与售电市场,可以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从而构建起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市场结构。改革电价的形成机制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前提和保障——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将根据“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来确定,并且严格成本监审,剔除与输配电无关的成本,这将彻底改变电网企业现有的盈利模式,不再依靠购销差价。从实践来看,试点地区的输配电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直接引发电网企业的收入呈现显著减少趋势。根据测算,深圳供电局2015年-2017年收入减少超过30亿元。从发售电价的形成来看,售电主体的多元化必将有助于构建活跃的售电市场,鼓励发电企业和售电主体或电力用户可以直接进行交易,电价必然由市场决定。电力企业的成本管理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呈现了战略价值和意义。对于电网企业,其利润来源从改革前的购销差价演变为政府确定的输配电价。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在通过“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对输配电价进行确定时,需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准许成本需要从严剔除不合理因素,优化电网企业成本结构,从而建立其针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形成电网企业成本管理的逆向激励。在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并且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的背景下,为了维持和提升利润水平,电网企业需要从价值增造的视角进行成本管理,剥离与定价无关的成本,缓解盈利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发电企业,活跃的售电市场的建立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和收入增长点。而电力行业终端产品的同质性使得成本领先战略成为发电企业的必然选择,低成本的发电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与此同时,无法回避的一个阶段性现实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以中高速增长为基本特征的新常态,我国电力市场整体产能过剩的态势不断彰显,存在显著的供大于求特征,全国规模以上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978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在当前的供求关系特征下,以云南省为例,市场交易的电力价格下降了20.4%。电价下降的大背景下,具有成本优势的发电企业将会成为新一轮制度变迁的最大受益群体。传统的成本管理将重点放在成本核算上,然而成本核算远远不能适应创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动荡以及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成本管理理念和内涵也在不断演进和变迁。这种演进和变迁首先体现在市场化改革背景下,企业的定价能力愈来愈小,而顾客在企业盈利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成本管理首先应当秉承以顾客为导向的基本理念,例如作业成本管理的使用,将企业界定为了一个由作业构成的经济组织,并且从消费者的价值感受,消除不必要或者无效的非增值作业,通过管理成本动因来实现管理成本。成本管理的对象不再是成本,而是成本的形成过程。其次,组织结构的不断创新使得企业间的边界日趋模糊,无边界化的企业不断出现。价值链突破了企业的边界,拓展到了企业与上下游之间的作业链条中,企业之间基于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进行着建立在博弈基础上的合作。由于我国“计划电”的长期存在以及电力行业垄断经营的长期影响,电力企业对于成本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变革反应存在滞后。当前电力企业正在经历的制度变迁为电力企业成本管理创新与应用提供了基本动因,发电企业可以利用成本管理控制成本,利用成本优势在产能过剩特征凸显的背景下攫取售电市场;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格既定前提下降低成本无疑可以扩大盈利空间。综上所述,要实现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意图,真正实现电力行业的市场化,将电力企业推向市场,应该从电力企业成本管理创新与应用入手。只有在技术革新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成本管理手段构建成本优势,才能最终形成电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应对制度变迁、参与市场竞争、谋求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本文利用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这一历史事件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旨在通过构建制度变迁视角下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创新的理论框架,同时利用现实案例对企业成本管理层面制度变迁的经济后果和应对进行尝试性的研究。本文的研究过程为:本文以电力体制改革这一事件作为研究的起点与切入点,首先明确了基本概念,阐明了研究方法和思路。其次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成本管理思想创新演进等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梳理与述评。再次,本文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动因、进程和后果为主要内容阐述了本文行文的基本制度背景,尤其详细阐述了以电改九号文为标志的我国2015年开始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第四,本文通过理论阐述和经验数据分析来构建制度变迁对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效果的研究框架,评估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对提升电力企业成本效率的有效性。同时,针对产能过剩这一电力行业当前阶段的基本特征,本文尝试验证产能过剩对电力企业成本效率的影响,以及在产能过剩和制度变迁双重不确定下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的自我认知对成本效率的影响。从而深入发掘新一轮电改后,电力企业成本管理体系重构的必要性。第五,结合实际案例,以作业价值创造和煤电价值链为切入点,对电力企业的成本管理进行了探讨。并构建了基于作业成本的视角的引入市场因素等外生变量的输配电价形成模型。最后得出了全文的基本结论,并给出了未来可能的研究趋势和方向。基于本文的研究得出了如下的基本结论:第一,2015年开始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是电力企业外部环境的巨变,是对我国过去“计划式经营”电力体制的一次颠覆性变革,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都发生巨大变化。成本管理成为电力企业应对制度变迁的核心要素。第二,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本身并未有效的提升电力企业的成本效率。单纯转变电力行业的监管体制并不能改善成本效率,附以相配套的强有力的法律和执行机制是必然选择。第三,产能过剩这一阶段性特征降低了电力企业的成本效率,并抑制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效果,但是电力企业对成本管理的深刻认知能够提升成本效率。第四,电网企业应当重点关注输配电价的定价成本管理问题。利用价值链分析和作业成本法的基本逻辑实现成本的优化,同时,输配电价的定价机制除应当发挥成本的逆向约束作用外,还应当体现有效正向激励因素。燃煤发电企业的成本管理应当突破企业界限,寻找最优一体化水平,构建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