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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成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的热点之一,打虎、拍蝇、猎狐等反腐活动的开展,使得反腐成为政治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同时,伴随着企业深化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揭露的问题也触目惊心,其中国有企业高管腐败就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本文立足于反腐倡廉大环境,认为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监督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腐败治理方面发挥重要功能。国有企业是政府审计的客体,高管作为国有企业活动的核心力量,势必要受到政府审计的约束。为了深入研究政府审计是否可以制约高管腐败行为,本文以2010-2016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为信息来源,探讨了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对央企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腐败行为的影响作用,系统全面地分析了政府审计抑制高管腐败的作用机制,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表现在:研究角度新颖,将政府审计引入到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治理;机制分析较为全面,不仅分析了直接作用机制,还分析了包括内部审计、社会监督在内的间接作用机制;分析了治理效果的时间效应,更好的解释了腐败问题的现实特点——治标不治本。由于高管腐败的复杂性,本文将高管腐败划分为显性腐败和隐性腐败,其中显性腐败以手工方式在各大网站以及搜索引擎上进行检索,隐性腐败采用超额在职消费代替,更好地分析了政府审计公告对不同腐败问题的影响机制。研究结论显示,政府审计公告通过不同的作用机制发挥对高管腐败的治理功能:(1)政府审计可以发挥直接作用,抑制高管腐败行为,该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审计的问责机制、警示机制和震慑机制。(2)除了直接机制,还有两种间接机制可以发挥作用,分别是内部控制机制、外部社会监督机制。政府审计公告中涉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及相关整改建议,可以强化内部控制对高管腐败的约束力;政府审计公告由于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和及时性,可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渠道,使得社会和媒体可以选择性地对高管行为进行监督,提升监督效率。(3)由于上市国有企业审计带有周期性特点,最后研究了政府审计对高管腐败治理效果的时间效应,研究发现随着审计间隔期的拉长,高管腐败行为呈现出反弹趋势。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强化政府审计对高管腐败的监督力度,促进高管信息公开;广泛开展协同审计是全面提升审计效率的途径;对国有企业的政府审计周期应当进行统筹安排,建立长效的审计监督机制,以减轻政府审计效果的减弱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