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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对环境价值的正确认识。区域环境价值核算是在特定尺度下对环境为人类提供的服务进行定量研究。区域环境价值核算的研究,也是国民经济绿色核算的基础。经过全面价值标度的环境系统及其服务功能,在市场经济运行中,通过合理的投入—产出关系可以得到人类的正确认识、合理管理、维护与使用,从而奠定环境资源永续利用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本研究围绕区域环境价值核算这一中心论题,立足于经济学原理与环境学原理的综合,采用多理论、多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系统评述国内外环境价值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环境价值的基础理论及评估方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从环境服务功能的角度,提出了区域环境价值的资源价值、生态价值和纳污价值的划分准则,确立了区域环境价值的分类体系,并提出环境纳污价值并不等于环境容量价值的观点。基于新的环境价值构成体系,本文解释了区域环境价值核算的涵义,并确定了区域环境价值核算的内容。根据核算内容构建了资源价值、生态价值、纳污价值、环境污染损失、生态破坏损失的分类核算指标体系,并从存量核算与流量核算、实物量核算与货币量核算多方面研究了资源、生态、环境指标定价的技术和分类核算的具体方法。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山东省的资源、生态和环境的特点,针对调整的指标体系,分别进行了资源价值核算、生态价值核算、环境纳污价值核算、环境容量价值核算、环境污染损失核算、生态破坏损失核算以及山东省环境价值核算和环境退化价值核算。结果表明,2000年山东省环境资产存量价值总和为205327.12亿元,其中耕地的价值15659.58亿元,其他土地的价值189073.73亿元,另外,林木资源、水资源和化石能源资源的价值分别为333.87亿元、160.32亿元、99.62亿元,全省人均环境资产22.5万元;环境价值总计为3391.77亿元,其中森林、水、耕地、海洋渔业和化石能源等的经济产出价值计为1151.15亿元,陆地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