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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规模和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而资金不足往往是制约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的一项重要因素,与此同时,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型,这些中小企业往往很难从国有银行处获取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这些企业为了获取资金,往往需要借助于民间资本。而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往往会提供高出银行数倍的利息作为报酬。民间资本的活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但与此同时,非法集资现象越来越突出,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非法集资犯罪最常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类型,无论是哪一种犯罪,最终的结果都是导致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直接损害,很多人一辈子的积蓄付之东流,因此,人民群众打击非法集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非法集资犯罪的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我国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激化了社会矛盾,阻碍了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非法集资犯罪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刑法上先后颁布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已基本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体系。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经济、政治、人民群众趋利思想以及非法集资犯罪自身隐蔽性、多样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打击效果不够理想。要从根本上扭转遏止目前的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发态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近年来,特别是2012年南阳举办全国农运会以来,伴随着南阳经济的快速发展,南阳非法集资犯罪也逐渐呈现高发态势,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逐年递增,总结近年来发生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其显著的特点是:涉案案值越来越大,受害群体越来越多,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造成后果越来越严重。本文通过对2016年发生在南阳地区影响较大的南阳市大新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介绍和相关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南阳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相关案例和数据,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概念,特征,现状、特点,危害,成因、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本文共五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今年来发生在南阳地区影响较大的南阳市大新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介绍,引出本文的写作背景。第二部分在对该案介绍的基础上,围绕对大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毕某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方面,通过论证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涵义与集资诈骗罪的涵义,两者构成要件重要因素分析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对非法集资犯罪进行系统性的概述,同时通过对大新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犯罪的分析对照,阐明笔者对本案定性的看法。第三部分主要借助近年来南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数据以及对该类案件情况的总结,论述南阳非法集资犯罪的现状,特点。同时分析总结非法集资犯罪的危害、成因,说明非法集资犯罪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最后对非法集资犯罪现阶段发展趋势进行总结,指出其现阶段的新变化。第四部分对目前我国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立法情况进行总结,将其分为探索、确立、完善三个阶段,并分别阐明上述三个阶段各自的立法情况,同时通过对南阳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出当前司法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存在的几方面难点。第五部分针对目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愈演愈烈的态势,结合上述对非法集资犯罪涵义、特点、成因、危害等方面的分析,就如何构建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体制机制提出建议,从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完善金融体制,加强宣传教育以及健全监管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观点和方法。最后,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进行系统性的总结,并谈谈笔者撰写本论文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