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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研究型大学“院为实体”改革的逐步深化,院长作为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事务的第一负责人,将成为执行学校发展战略、承担学校各项任务、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关键所在。然而目前国内关于现代大学制度的相关研究,较多地把视角集中在党委、校长、教师、机关、后勤等方面,对院长在大学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尚未给予足够重视,对院长的职业定位和职业规范缺乏应有的关注。
本文借鉴了高校管理队伍建设专业化、校长职业化、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管理学等相关理论,从管理机制、角色定位、转变过程等三个层面对“院长职业化”的内涵和定义进行了阐述,归纳了“院长职业化”所具有的专职性、稳定性、专业性、规范性、学术性、自觉性等六个方面的主要特征,并对目前相关文献中关于“职业化”的各种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和理清。
为了了解我国研究型大学院长职业化的现状,本文对S研究型大学26位院长和150位教授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进行了重点人物的访谈,发现当前大学院长存在选拔配置方式单一、用于学院管理的时间和精力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尚无系统的职业培训、领导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等主要问题。
为了对比世界著名大学的相关情况,本文采集了美国多所研究型大学第一手资料,研究了美国大学院长职业化的模式特点、发展状况;并以麻省理工(MIT)、德克萨斯大学(Texas)、约克大学(York)、伊利诺斯大学(Illinois)等为案例,从遴选、职责、权力、考核、监督、保障、培训等方面详细分析了美国大学院长职业化的机制体制。
最后,本文结合我国高校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研究型大学推进院长职业化的八个方面的对策与建议,包括:明确院长作为职业学术管理者的身份定位;明确任职资格、规范遴选程序;明确岗位职责、界定权力范围;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建立因校制宜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系统有效的院长培训机制;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督和保障体系;建立大学职业院长的流动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