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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呈全面增长趋势。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态势不断扩大,这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政府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主导功能,“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尽管“公共服务均等化”己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但国内外理论界有关“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系统论述还很少,本文将对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问题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本文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分析入手,借助公共财政学、公共经济学以及福利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阐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基础以及内涵、目标。论文通过财政收支、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歧视性供给程度等一系列指标,深入剖析了我国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原因,指出我国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所面临的三个问题:公共服务的总量供给不足、结构差距悬殊和转移支付制度不合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模式。本文的研究对于丰富和发展公共财政理论以及促进和谐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