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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十年,创业与就业的关系在发达国家特别是西欧国家深受政府和学界的重视。在我国,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提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发展思路,并于2008年10月成为国家的就业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创业带动就业的促进政策,应对全球经济衰退和经济转型、结构变迁过程中的就业挑战。然而,与政策实践的迅速发展对比鲜明的是,国内相关理论和经验研究都相当滞后和缺乏。在这样的现实背景和研究状况下,本篇博士论文就“创业带动就业”的机制和效应展开研究,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在既有文献中,对创业与就业之间关系的理论主要有创业-就业无关论、失业推动创业论、难民效应假说和企业家效应假说。其中,难民效应假说和企业家效应假说是当代最流行的关于创业与就业(或失业)关系的理论假说,也是许多经验研究文献着力检验的假说。这些理论虽然深化了本文对于创业与就业关系的认识,但并未从经济逻辑上对创业影响就业的微观机制给出清晰的解释。本文在此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尝试。具体地,本文始终坚持从微观行为入手,考虑这样的情形:给定其他条件不变,一家创业企业进入市场,由此引发的创业企业和原在位企业之间的互动竞争,将如何影响到市场的就业水平。由此便可为创业影响就业的机制提供微观基础,刻画其中的经济逻辑。本文在第四章的理论分析以及第五章模型对理论的逻辑检验表明,创业影响就业的机制如下:(1)创业企业需要雇佣劳动力,这种直接雇佣所导致的雇佣量增加即创业的直接就业效应;(2)创业企业进入将促进市场竞争,导致市场生产效率提高,从而原在位企业的劳动力需求下降(因为给定市场需求没有显著变化,生产效率提高意味着只需要更少的劳动力),这就是创业企业对原在位企业的就业替代效应,而且创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越高则其产生的就业替代效应将越大;(3)创业企业进入可能会由于其市场创新而刺激现有市场的潜在需求或开辟出全新的市场,这种市场扩张会促进就业增加,本文称此为市场扩张效应。上述第(1)项是创业的直接就业效应,第(2)和(3)项是创业的间接就业效应。 显然,上述理论逻辑表明创业并不必然“带动”就业,甚至可能“破坏”就业。创业能否带动就业,取决于创业的上述三种效应之总和。在最近十年有关创业与<中文标题>=就业(或失业)关系之研究中,研究者们发现的一个规律性现象是:创业对就业的影响大致有10年的滞后效应,并且在创业早期会带动就业,在创业中期会“破坏”就业,在创业晚期又产生带动作用,最后对就业的效应逐渐消失。既有研究文献尚未对此经验规律进行正式的理论解释和建模分析。本文的模型允许创业企业的创新在市场中扩散,结果发现,只要技术创新扩散的速度超过市场创新扩散的速度(这似乎是通常的情况,因为技术创新在生产环节,市场创新在交换环节,而生产会先于交换),那么模型结果就可以模拟出上述经验规律。原因在于,创业早期的直接就业效应占据主要地位,而中期则是就业替代效应占据主要地位,到晚期市场扩张效应占据了主要地位。故本文的理论为经验研究所确认的现象提供了可能的解释。 除了试图在理论上明确创业影响就业的机制之外,本文也希望弄清楚在经验上我国的创业是否“带动”了就业。为此本文第6章以省区数据检验了地区创业与地区就业和失业的关系,为了克服解释变量内生性问题,本文利用各省的历史留学精英比例作为工具变量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了估计,结果支持了创业“带动”就业的观点:创业水平提升对地区就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地区失业水平有抑制作用(但统计上并不显著)。另一个与创业带动就业相关,且与当前旨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相关的问题是,城市的创业环境改善是否真的促进了就业?本文第7章以我国三十个大城市的调查数据对此进行了经验估计,结果表明,城市创业环境的改善对城市就业增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从经验证据上支持了创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合理性,同时本文的结果也意味着参照创业环境指数的内容来制定改善城市创业环境的政策应当是一条可行的途径。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1)在国内首次对创业与就业的理论文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2)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创业影响就业的机制并建立了正式的理论模型;(3)经验研究结果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发展战略之合理性提供了某些支持性证据。同时,本文的研究亦存在某些不足,并且这一领域仍有大量的开放性问题。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考虑利用获取长时间跨度的面板数据集展开经验研究,并考虑各种潜在的影响创业之就业效应的因素展开理论和经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