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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经历了较长的形成发展过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契合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这种制度的弊端也逐步显现。具体体现在对农村土地权利问题的法律规定还不系统、很不科学,特别是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规定方面,存在着法律条文和立法工作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规定不系统等问题,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解决好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对农村经济社会和整个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变迁,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经历了农业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家庭联产承包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土地政策都适应了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实践情况,有其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暴露出所有权主体不明,客体模糊,对违法行为监督不善等问题。种种缺陷制约着农村经济展的速度。第二部分,运用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学者们关于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完善方案进行了分析,论证了各种方案的益处和弊端。进而指出对现有制度应采取渐进式的完善。第三部分针对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学者的改革方案,指明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目标及原则并提出了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具体措施。在坚持公平、效率的原则下,维持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落实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相关权能,并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学界对现行土地所有制度的改革思路,进而提出了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应在稳中求进,在维持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并使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农村宅基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以使之更好地适应农村社会和整个国家的发展进步。本文不足之处主要有:因时间空间所限缺乏广泛的实地调研,研究深度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