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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1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首次报道5例艾滋病之后,艾滋病在全球肆虐,成为目前人类的五大主要死因之一。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在2002年发表的报告显示,目前全球每分钟有11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每天约有114,520个新的感染者。现在,艾滋病的流行国家和地方已达210多个,除了亚洲的偏僻山区和大洋洲的某些岛屿上的十几个小国和地区外,全球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出现了HIV/AIDS。
随着艾滋病在全球的蔓延,对艾滋病认识和研究也日益深入,医学界认为,艾滋病是一种行为疾病,它的传播和蔓延与人的观念、行为紧密相关,单纯的预防知识的宣传是容易的,而观念、行为的改变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此,在防治艾滋病的过程中,尽管医学界在艾滋病的药物治疗方面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到现在为止真正根治艾滋病的药物还未在临床上取得成功,而在预防中,如何既充分发挥法律和伦理在保护、规范、调整人们行为中的作用又对其不足进行分析,旨在艾滋病预防中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治理”之路。
本文试图通过对艾滋病造成的危害的分析,通过法律手段和伦理手段防治艾滋病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指出原有法律、法规在预防艾滋病中存在的不足,得出必须改进原有的法律手段及伦理手段并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及伦理手段才能达到有效防治艾滋病的目的。法律手段作为一种硬约束可以使人们不敢轻易传播艾滋病,而伦理手段作为一种软约束可以使人们不愿传播艾滋病,这样软硬手段兼施,就能有效控制艾滋病的蔓延,从而为人类在科学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彻底消灭艾滋病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