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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愈加普遍,这种以融资、投资为目的且并不改变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新兴融资方式,为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在资金获取上带来了巨大便益。股权质押融资方式,虽然便于控股股东获得资金,但与此伴生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事实,又成为了控股股东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本文选取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为研究对象,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控制权理论对其质押行为进行探析。首先比较股权质押前后两权分离程度,而后结合上市公司对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实际质押情况选择计算模型,计算企业超额累计收益率,得到能够更直观,深入的反映出股权质押前后案例企业产生的经济后果,最后使用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借助托宾Q模型测算企业价值,并利用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指标进一步探析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对企业业绩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一、股权质押导致控股股东的现金流权受到约束,而控制权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控制权和现金流权不断的分离所引致的诸多问题,将激励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权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遭受损失。二、从股权质押后的经营管理行为看,在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下,上市公司面临较大的控制权转移风险,公司经营稳定性大幅降低。在高质押比例情况下,若质押人在质押到期日未能及时赎回,将面临着质押股份被拍卖的风险,这一方面意味着质押人控股比例的减少,一方面也意味着可能引进新的股东,以上两点都代表着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在极端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致使面临公司经营策略与方式等发生较大转变的潜在风险。三、控股股东大比例股权质押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业绩和市场价值造成负面影响。大比例、连续的质押行为,往往意味着控股股东自身资金的短缺,为弥补资金缺口,控股股东可借助自身控制权优势,通过“隧道效应”来攫取上市公司的利益从而满足自身需要,这种行为往往会造成公司在之后阶段的经营中业绩受损,进而影响市场价值。基于以上结论,本文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政策法规制定以及强化金融机构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更好发挥当前股权质押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