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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已成为多数经济体结构升级的重要基础,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在融资结构上对银行信贷存在严重依赖,鉴于此,面向中小企业成长的信贷技术创新就成为银行信贷理论和实践部门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上,银行的目标是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或者至少实现零利润,而中小企业借款者的目标是自身收益及效用最大化或者至少可以得到贷款。银行为达到目标采取的办法是:进行信贷配给,来减小风险保证利润。中小企业借款者则会通过发信号的方式来获得贷款,进一步实现收益。银行与中小企业借款者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办法并不一致,这时,委托代理就成为银行与中小企业借款者之间的关键链接。传统贷款合同中,实物抵押经常作为借款者发信号的方式。那么,对于缺少实物抵押的中小企业团体来说,关系贷款是其破解委托代理问题的关键点。作为关系贷款呈现方式之一的团体关系贷款,可以利用群体的团体责任来代替传统贷款合约中的实物抵押,向银行发信号,从而缓解银行与这些群体问的委托代理问题。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文献归纳、模型分析的方式,对信贷理论中委托代理问题的破解之策进行了梳理,寻求了团体关系贷款替代抵押,用来缓解信贷配给的理论依据。Stiglitz-Weiss模型通过信贷配给均衡解决委托代理问题;Bester模型证明用抵押来发信号,利率、抵押同时筛选后的均衡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可以避免信贷配给;Ghatak模型说明了连带责任下的团体贷款用团体责任替代实物抵押的可能性,为团体关系贷款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提供了依据。第二部分通过大量文献对现实中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团体关系贷款契约进行总结,寻找银行与团体间的激励与约束。归纳出“1+N”供应链式团体关系贷款契约,“集群财务公司”集群式团体关系贷款契约,联保式团体关系贷款契约,以及互助担保式团体关系贷款契约四种不同形式的团体关系贷款契约及其约束,为团体关系贷款契约的约束设计做好了铺垫。第三部分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以团体关系贷款如何通过契约设计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为研究目标,从借款者通过风险共担的方式自发组成团体,形成团体责任入手,然后引入银行,设计贷款契约使契约可持续运行,实现子博弈完美均衡;进一步比较契约在可持续运行的情况下,团体关系贷款在个人责任和连带责任下银行所得利润差别,说明团体关系贷款采用连带责任的必要性。同时,也为第四部分进行团体关系贷款企业的筛选指标的设置提供了参考。第四部分选取了典型的“1+N”供应链式团体关系贷款,通过问卷调查,依据调查结果,用层次分析法说明了银行在对“1+N”供应链式团体进行企业团体关系贷款时,筛选企业的具体指标及权重的设定,为这种典型团体关系贷款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从理论依据、现实探索、契约设计和典型应用四方面试图论证了作为关系贷款呈现方式之一的团体关系贷款,可以利用群体的团体责任来代替传统贷款合约中的实物抵押,向银行发信号,从而缓解银行与这些群体间的委托代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