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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的关注重点,宅基地建立之初,一直承载着保障农民生活的功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为了解决自身融资难的问题,开始进行暗地交易,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现象也越来越多。然而现行的法律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有些法律甚至禁止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导致宅基地隐形市场和投机活动出现,这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和房屋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不利于保障农民的利益。国家为了解决目前农村中出现的问题,开始在各地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农房抵押试点工作,并在相关的文件和政策中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抵押进行了规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要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然而目前理论界鲜少有人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进行系统研究,只有个别学者对此作了简单的研究。因此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进行研究和探讨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全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括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相关概念和特征,并对农村房屋抵押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以便弄清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农村房屋抵押的关系。第二部分,归纳了现行法律和政策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规定,然后对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模式进行简要介绍并作出评析,最后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阐述了目前学界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两种观点,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必要性,并且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的可行性。第四部分,根据前文的分析,从基础法律制度的构建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两个方面对我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进行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