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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性”范畴在宋明时期的逻辑发展为线索,考察了宋明时期几位重要的理学农对“性”范畴的概说,力图据此揭示出李贽的思想学说与孟子的思想学说的关系——李的思想既是对孟子思想的复归,又是在吸取历来对孟子思想学说的阐发之后,对孟子思想的超越。宋初,周敦颐首先提出性的来源问题,认为性源于天道。张载从气本论出发,用气禀来解释“气质之性”的产生和人人及人物之间“性”的差别。二程则认为性来自它的本体—天理,提出了“性即理”的命题。胡宏与二程的性理观具有相同的地方,但胡宏认为性是宇宙本体,而理则不具有这一基本属性,性与理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朱子综合了周、张、二程以及胡宏的思想,批判了张载和二程的“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认为天命之性是专言理的,是完美无缺的、是至善的;气质之性是理与气的相杂,因此,也决定了它的两重性。程朱理学强调一种外在的、强制的力量,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外在的理性规范,从而束缚和限制人的个性的形成及发展。而陆王则力求使性体由外向内转移,反对理的过度专制,力图为确认人的个体及个性的多样化发展在理论上提供证据。陆象山虽然说心即性,但他还没有完全摆脱程朱的理论框架,认为性凌驾在心之上。后来王阳明对此进行了调整,将性体归置于心体之下。所谓“心即理”,便可以看作是这一内涵的概述。其一,普遍之理还原为个体之心,或以心说理;其二,个体之心还原为普遍之理,或以理说心,这显然是程朱理学的思想。其第二方面的内涵在泰州学派,尤其是在李贽那里得到了较为具体的展现。李并不是要否定传统的性善原则,他只是反对固定化、模式化的“善”。他要在“不容已”的人性的极限的至情内,探讨人的自然的本来,在没有预先固定的形迹,使人展现纯粹的本我,实现个性的多元发展。李贽的这些观点,都可以从孟子那里找到证据。因此,可以说,自孟子提出性善说始至李贽的“童心说”,中国传统哲学的“性”范畴理论经历了一个螺旋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