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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R.L.Watts&J.L.Zimmerman(1978)提出会计选择及后来发展出盈余管理的概念以来,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从未终止。这些研究包括盈余管理的动机、衡量、影响因素、经济后果等,但McNichols&Stubben(2008)指出,尽管有大量盈余管理的文献,研究盈余管理和内部决策的文献却比较少。可操纵应计的研究与盈余管理同宗同源,而本文之所以采用可操纵应计的说法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一般的盈余管理研究,并采用了Healy&Wahlen(1999)的说法,如果公司管理层能够在准则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利用会计判断向市场传递更好的收益信息,这不属于盈余管理的范畴。也就是说盈余管理大部分被理解为负面行为,而本文研究的是操纵应计的正向的一面。同时,本文将研究主要焦点放在融资约束公司,假设拥有投资机会的融资约束公司,可以利用较高的可操纵性应计向外界发出可靠的积极信号,使其能够筹集外部资金。 本文检验了2006-2013的上市公司面板数据,采用经过业绩修正和行业中位数调整的琼斯模型来计量可操纵应计,用KZ(1997)的模型估计投资机会,采用分组检验和logit、ols回归等方法对样本进行实证检验。得出如下主要结论:融资约束公司比非融资约束公司拥有相对较多的可操纵性应计;有较多投资机会的融资约束的公司在投资之前,相比于机会较少的融资约束公司和非融资约束的公司,都有显著较高的可操纵性应计;融资约束且高操纵应计的公司能获得显著更多的外部融资(股权和债券融资),并且随后投资于可能会改善其财务表现的项目。这些结论论证了:利用可操纵性应计可以帮助拥有有价值投资机会的融资约束公司缓解束缚,进而增加公司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