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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证券市场民事救济制度为研究对象,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综合分析的研究方法,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出发,借鉴世界上成熟证券市场的法律理念、法律制度以及相关规则和技术设计,详细地研究了证券民事纠纷解决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构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以非诉讼程序为基础的、以民事诉讼机制为核心的、由多种纠纷解决方式有机结合、实现功能互补与互动的多元化的证券市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本文除前言、结束语外,正文部分共为四章。 前言部分简要地说明了本文的写作动因以及本文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在对我国证券市场上民事侵权纠纷的特点、侵权行为的界定和现行民事赔偿基本规范体系进行简单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实证研究,深入地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上的制度性缺陷。特别是针对民事纠纷解决形式单一,司法效率低下的状况,提出了构建一个兼容调解、仲裁、诉讼多种民事救济方式的多元化证券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构思。 第二章以投资者群体诉讼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美国集团诉讼制度和日本选定当事人制度的比较研究,并对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构成要件、诉讼程序以及在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中的具体运用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对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第三章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美国、日本、台湾地区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具体规则上的比较研究,具体探讨了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在当事人、诉讼前置程序、诉讼担保、诉讼和解、诉讼结果承担等规则程序上的立法设计。 第四章以非诉讼程序为研究对象,对我国证券民事赔偿中的非诉讼程序的作用、模式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 结束语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加强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