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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是阿拉伯国家中唯一的议会民主制共和国,然而其民主制又带有教派政治特征。长期以来,马龙派是黎巴嫩最主要的政治教派。马龙派是东仪天主教的一支,13世纪开始接受梵蒂冈管辖,但是在教义与礼仪方面保留古代东方教会的独特性。它曾经是黎巴嫩最大的社团,最早产生明确的社团认同。马龙派认同是一种以教派为核心的认同,其基本构成要件是正统的基督徒与本土腓尼基人的自我印象。马龙派以教会为社团中心,强调自身族源和文化与其他群体的差异。自19世纪,马龙派认同开始有了政治意义,为黎巴嫩民族主义产生奠定了基础。马龙派教会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提出以社团政治利益为核心的民族主义诉求,标志着黎巴嫩民族国家构建的开端。19世纪40年代,黎巴嫩酋长国不复存在。奥斯曼帝国很快对其进行了短暂的接管,随后在内外压力下分而治之。1860年马龙派与德鲁兹派的大冲突使得自治体制得以在黎巴嫩建立。在自治省时代,黎巴嫩教派政治的雏形开始形成。1918年,作为一战中的战败方,奥斯曼帝国退出了阿拉伯地区。1920年,法国委任统治下的大黎巴嫩建立,为现代黎巴嫩国家奠定了基本的版图与政治框架。1943年,在马龙派领袖与逊尼派领袖的合作与妥协下,黎巴嫩走向独立,至此,现代黎巴嫩国家形成。现代黎巴嫩民族国家是黎巴嫩民族主义与阿拉伯民族主义合力构建而成的。19世纪中叶开始,“奥斯曼主义”、阿拉伯民族主义、“大叙利亚认同”与黎巴嫩民族主义等观念出现并相互角逐。黎巴嫩民族主义指的是马龙派提出的自治计划,萌芽于19世纪40年代,初步形成于19世纪60年代。黎巴嫩独特的地理环境与酋长国的包税制体制为黎巴嫩民族主义提供了天然的土壤。自法赫尔·丁二世起,黎巴嫩蚕丝业迅速发展。在世界市场的裹挟下,蚕丝业的发展不仅促成马龙派的经济、社会与政治实力崛起,而且改变了传统的教派地理格局,并且促成了社会分化。黎巴嫩的教派平衡因此被打破,最终酿成1860年黎巴嫩与大马士革的惨剧。在此背景下,黎巴嫩酋长国崩溃的契机以及外部势力的干预和西方政治思想的传播促成黎巴嫩民族主义的产生。奥斯曼帝国晚期,由于“地方分权党”的活动及影响,黎巴嫩民族主义发展出明确的分离主义倾向。黎巴嫩民族主义的内容随着时代与国际国内背景的变化而不同,但是最基本的特征有两个:一是建立事实上自治或完全独立的黎巴嫩国家,二是保持黎巴嫩马龙派的政治优势。黎巴嫩民族主义的中坚力量是马龙派教会与世俗精英,早期的民族认同以社团认同为核心,因而黎巴嫩民族主义具有强烈的马龙派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