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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有企业“抓大放小”战略的实施,使管理层收购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放小”的重要形式之一。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MB0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诸如: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企业普通职工利益、新的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引起了社会对国有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质疑和普遍关注。如何看待和解决管理层收购中出现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文将我国的管理层收购置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之下,首先对管理层收购的概念给出了一般的定义;然后,综合运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的方法,引出我国国有企业MBO特点和突出的问题,提出地方政府的自利行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的“单腿”走路、以及中央政府在管理管理层收购中疏导规范的滞后,是我国管理层收购中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对政府职能、政府行为和我国政府监督管理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现状和不足的分析,得出在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中调整政府行为的必要性、政府行为的调整目标和实施原则;最后提出调整完善我国管理层收购中政府行为的系统建议。
本文提出政府应当恰当运用政府权力,把自己定位在一个监督者的位置上,一方面,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交给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规制,加强对管理层收购后企业的治理结构的完善,积极引导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发展,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