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或者服务不同来源的标志,是商品经济深入发展的产物,是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之一,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要存在一定规模和距离的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就会产生使用商标的客观需要。但是,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才有条件与法律制度相结合,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实现对商标权利的取得、商标权利的确认和维护、商标的使用、商标管理秩序的建立等一系列商标活动的规范,促进生产者维护企业的商标信誉和商标权益,为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极大丰富、科技含量不断加深的当代提供了选择的便利,节约了交易费用,保障了消费安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于拥有商标专用权的要求日益强烈,注册商标申请量连年激增。加快商标审查进度直接关系到商标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声誉,是商标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新情况,是商标注册工作不得不解决的新问题。施行加快商标审查进度新举措,不仅是挑战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能与建设高效能政府的现实要求,挑战商标职能部门改革创新与制度化建设的办事能力,也是挑战商标审查人员依法确权与去繁就简的审查水平。
注册商标的审查与评审制度是生产者,经营者通过商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必设的制度。随着中国加入WTO,履行入世的承诺我国《商标法》的不断修改,《商标实施细则》及《商标评审标准》的出台,使我国商标审与评审制度日趋完善,科学,合理,日趋与国际结轨。
纵观我国商标注册审查与评审制度无论其立法还是实践操作都站在商标局,商标评审机关的,商标权专有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角度去考察,却很少有从普通消费者的视角去评析商标审查与评审制度。本文在全面,细致也介绍我国注册商标审查与评审制度的基础上,从消费者视角对我国注册商标的审查与评审制度进行探讨。笔者认为,消费者才是商标识别的最终主体,商标法保护的不仅仅是商标专有权人的利益,商标法保护的是与商标有关的各方利益的均衡,这均衡中的利益当然包括消费者利益,实现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现行商标注册审查与评审制度,从消费者视角来审视尚有待进一步完善。笔者提到的,在异议制度中防止一刀切,区分情况简化异议提起程序,减免异议申请费激起消费者对异议制度的广泛参与。同时,在商标审查与评审的实体,程序中通过市场问卷等制度,反映对商标识别最有发言权的消费者的意志,使审查与评审更具有客观性,真实性。与此同时,在注册商标的审查与评审的程序中,参照我国人民陪审制度让消费者作为合议组的审查成员参与到商标注册审查与评审的合义,使得商标审查与评审工作更具有公正,公正性,提高该工作的透明度。
本文从消费者的角度对注册商标审查与评审制度进行探讨,并提出让消费者积极参与到商标注册的审查与评审过程当中,虽然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但探讨得不够彻底。如:消费者参与到商标注册审查与评审过程的可行性分析,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关系,是否会造成制度之间的冲突,是否会造成商标注册审理与评审工作成本过高,最重要的是对消费者参与制度的具体操作缺乏探讨等。因此,对消费者参与制度的探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只是提供了一个视角,提出了一种思考,以期对我国注册商标的审查与评审制度进行更全面,更客观的评析,同时,对该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