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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回论诗,宗法“江西诗派”,树立“一祖三宗”。他以“格”品诗,推崇“江西诗格”,认为“诗以格高为第一”。同时,又以“律熟”为标准,“济”“江西诗人”之“劲瘦”、“尖新”。方回选集《瀛奎律髓》,便以杜甫为“祖”,为“格高”“律熟”的律诗创作树立了楷模。本文即以《瀛奎律髓》的选录标准为参照,集中讨论方回主张之“格高”与“律熟”的内蕴,通过对作为楷模的杜甫之“格高”、“律熟”诗歌的具体分析,从而探讨杜甫在律诗发展史上的贡献,为方回的律诗学研究、为杜甫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格高”是中国古代诗学理论中常用的概念,内涵十分丰富,方回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其内涵。方回的“格高”,既指诗歌表现忧国忧民的精神,又指诗歌表现高风亮节的情操;既指诗歌表现人所景仰的豪放之气,又指诗歌“劲瘦苦淡”的诗风。“律熟”是指律诗创作技法的熟练,它包括律诗创作的字法,句法、篇法。方回选集《瀛奎律髓》以“格高”、“律熟”作为重要标准,推尊杜甫为“江西诗派”之“祖”,为后学树立了学习的标杆。杜甫是中国诗歌史上的集大成者,他“上薄风雅,下该沈宋,言夺苏李,气吞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格高”与“律熟”自然也是杜诗的特点。方回选集《瀛奎律髓》以“格高”、“律熟”为重要标准,又以杜甫为学习的标尺,那么“格高”、“律熟”与杜甫律诗之间有什么关联呢?本文即意图以《瀛奎律髓》所录杜甫的律诗为主,分析杜甫诗歌“格高”、“律熟”的特点,展现其律诗创作的成就。杜甫一生胸怀致君尧舜、再淳风俗的儒家理想,忠君爱民,其诗歌体现着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与民本思想,对后学影响深远。本文以“格高”为切入点,分析了杜律中体现出的“忧国忧民”的现实主义精神,继而结合《瀛奎律髓》中辑录的后学之诗分析杜律对后学者的深远影响。杜甫律诗已臻极致,无论是遣词造句,还是格律的运用都得心应手。本文又以“律熟”为切入点,分析了杜律浑然天成的艺术境界与“随心所欲不踰规”的律诗技法,继而以“江西诗派”为例论述了杜甫对后学者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