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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山自然保护区因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优越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人文资源而具有很高的旅游价值,同时也由于这些因素的敏感性特征而具有高度的保护要求。而且近年来随着太白山自然保护区传统大众旅游的快速发展,其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对旅游资源和环境的威胁也日益增加。为了促进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和环境的持续利用,应转变传统开发模式,发展生态旅游。这必然要求在太白山自然保护区开发生态旅游之前要结合资源状况进行生态旅游适宜度评价。对生态旅游活动能否在保护区内开展,在什么地段开展,开展的程度如何,进行判断,做出决策,使保护区自然进化中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最小。 基于此作者在分析生态旅游和旅游适宜性研究进展、论述生态旅游和生态旅游适宜度概念的基础上,以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适宜度评价为总目标;生态旅游资源质量、生态旅游环境质量、生态承受能力为准则层;以植被、地貌、地形、气候、植被覆盖率、生物丰度指数、水网密度指数、路网密度指数、坡度限制为评价指标,首次建立了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适宜度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评价标准。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适宜度评价指标权重;基于MAPGIS技术,采用多目标线性加权函数法对本区生态旅游适宜度进行评价,首次编制出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适宜度分级图和生态旅游功能分区图。 研究结果表明:太白山自然保护区最适宜发展生态旅游的面积占保护区的17.298%,主要集中在周至县境内的南天门以东至西黑嘴,眉县境内的放羊寺以北至大岔和大殿以北至响水石;中等适宜的面积占38.387%,主要集中在太白梁以西的北坡地区;一般适宜的面积占27.677%,集中分布于太白梁——老庙子——龙洞沟一带,在北坡分布比较分散;不太适宜和不适宜的面积占16.640%,主要集中在东太白山——拔仙台——跑马梁和鳌山——药王庙以北、以东地段。结合原有功能分区和适宜度分级图将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功能区划分为:合理开发区、控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合理开发区(即最适宜地段)是生态旅游开发的首选地段。控制开发区(即中等适宜和一般适宜地段)作为备选地段。禁止开发区(即不太适宜和不适宜地段)不能开展任何形式的生态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