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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最早源于美国,在西方国家已经得到了成熟运用,但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内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研究仍在探索阶段。2014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后文简称《指导意见》),该意见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设计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自该意见发布之后,我国上市企业逐渐探索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但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员工持股计划的要素设计与法律保障仍存在缺陷,该计划在企业的具体实践中并不完善。对此,本文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具体分析其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动因与实施效果,希望能够为案例实施提供可借鉴的素材,以促进我国上市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从2015年到2020年,洽洽食品公司共推出了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文以这四期计划为研究对象,首先梳理了员工持股计划国内外研究成果与基本理论,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内容,剖析了公司连续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动因。其次,从非财务效果与财务效果两个方面评价计划的实施效果,其中非财务效果包括短期市场反应、内部治理效果、创新效果、员工直接收益,财务效果主要选取盈利能力指标与成长能力指标来分析公司盈利情况与成长情况。在市场反应方面,本文基于事件研究法计算各期方案公告日前后窗口期超额收益率与累计超额收益率,评价该计划的公告会带来怎样的市场反应;在内部治理变化方面,通过管理费用率观察计划实施前后代理成本的变化;在创新效果方面,一是通过计划实施前后研发投入金额与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变化,分析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企业对于创新的重视度变化,二是观察企业的专利申请数来分析创新效果;在员工直接收益方面,结合员工资本利得与持有股份期间的公司分红政策来计算员工参与计划的获益情况;在经营业绩方面,本文主要从洽洽食品2014-2019年六年内盈利能力指标与成长能力指标变化来观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带来的财务效果。最后,综合实施效果研究,分析了洽洽食品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并得出相关启示:第一,持股资金来源设置应多元化,增加方案参与度;第二,要将员工持股计划视为长期激励政策,避免短期福利化;第三,要根据外部经验及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