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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监狱改良是新政法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监狱近代转型的起点。本文拟参考《申报》、《时报》、《大公报》、《东方杂志》等原始报刊资料,结合官方档案,以京师及江浙为主要论域,关注改革兴起背景、措施推行方式、实施具体效果等问题,呈现改革“声噪一时”与“改而不良”的不同面相,并分析其间的种种原因。期在窥其利弊得失的同时,深化对新政及法律改革的认识,并予以仍在进行的监狱现代化建设些许历史性借鉴。 除绪论,文章正文分为五个部分。 绪论,回顾本专题研究状况,说明已有研究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意义与关注点。界定选题所涉时限及地域。 第一章,改良兴起动因。从内因、外因、契机三个角度阐述改革背景。 第二章,设所建监;第三章,立法定制;第四章,育才储吏,分别介绍改革的三项主要措施:改善监狱行刑设施,完善监狱立法与制度,培养储备监狱管理人员。基本上只述不论,主要说明各项改革如何推进以及实施具体效果。 第五章,改革制约因素及其发展要素。从政治环境、经济条件、社会氛围、管理素质、道路方式等方面分析监狱改革“善政不善”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监狱改革的基本要素。 文章认为,狱治思想的变更构成监狱改良的先声,改革正式启动之前,改革思潮已经形成,改革方案纷呈出现;列强放弃领事裁判权的“承诺”则促使改良方案完成了从民间舆论到官方话语的转变;加之此时国内新政初行,作为法律及经济改革的内在要求,狱制更新亦势所难免。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具有近代色彩的监狱改良以主动选择与被动应急的双重身份登上历史舞台。 按照预期规划,改革不仅要整修旧监,还须建设新监;不仅要编订法规以完备狱制,还须举办学堂以培养狱才,完整系统的改革措施承载着清廷希冀在治具、治法、治人三者兼备及其相互维系之下狱治现状有所改善的愿望与期待。 在政府积极倡导与密切关注下,中央、地方往来文书不断,各地为筹款亦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