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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阐述人性、和谐为特色的儒家思想是中华文化传承的精髓,当之无愧的承载着我们的传统美德。其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仁爱精神”。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多元共存、仿佛许多价值判断都失去意义的历史进程中,人文精神的缺失目前已成为艺术设计领域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人们希望设计能够创造出得心应手的东西,创造出良好的生活环境,并由此感受到生活中的喜悦,希望设计也要有“仁爱精神”,富有“善意”。
“仁:善意的设计”可解释为:设计师通过创意行为,富于新意地、成功地、机智地解决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并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体现出对人的关爱。这一设计理念与原有的设计(实用、经济、审美)三原则并行不悖且能够相互促进,对当下设计的各种失范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由于设计的行为的规范属性,确定了它是对设计整体的、综合的考量,确立了它不平行于三原则,并统帅三原则的最高价值。在实际设计工作中,这种理念以一种“应然”的形式作用于设计,并协调设计与人、设计与设计、设计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使之达到完满的和谐的状态。同时“善意”作为设计价值的考量因素,无论从设计理念制定,还是到设计实施过程,再到设计结果,都始终贯穿于整个设计活动,具有较强的检验和评估作用。
本文通过剖析当前我国设计理念存在的一些误区,并以2011年北京国际设计三年展的设计案例为事实依据,尝试从设计的维度分析儒家的“仁爱精神”在设计中的作用和价值,阐述设计应如何在消费者、功能、环境等各个方面都做到“善意”,从而论证缔造富有仁爱精神的现代设计,对推动社会有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