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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不仅关系到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状况,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资金融通和纽带作用,因此对于其他行业的发展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取得了将近1.7万亿元人民币的净利润。然而,在商业银行取得的巨额利润中,利息收入却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这说明了我国商业银行过度依赖净利差收入,以及中间业务和创新性业务欠缺的现状,进一步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能力明显不足的现实问题。因此,分析和研究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无论对于商业银行自身,还是对于我国金融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而言,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创新要素为分析和研究的视角,尝试构建起一套评价和分析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完整体系,采用因子分析法及TOPSIS评价方法对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指标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得出16家上市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相对优劣次序,以发现上市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现状。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从整体上看上市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仍然较低;第二,上市商业银行之间的创新能力发展较为不平衡,并且呈现出梯队分布的特征;第三,部分上市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内部分项发展不平衡,即在某些创新要素指标上发展较为突出,而在其他创新要素指标方面发展较为落后;第四,上市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具有很大的发展动力和机遇。据此,本文尝试提出以下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首先,综合立法和行政部门、银行业监管机构、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自身、科技企业等多方资源,为商业银行开拓创新业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其次,各商业银行应当从创新要素投入、顾客需求及创新产出、创新风险控制等创新能力的各方面出发,着力提高自身整体创新能力,以缩小银行间创新能力的差距;再次,扬长补短,商业银行应当在保持自身创新能力优势方面的同时,努力弥补创新能力的短板要素,努力做到创新能力各方面均衡发展;最后,商业银行还应不断加强知识管理,形成创新的制度、文化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