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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能为人类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能源在今后的发展方向是决定人类社会能否更好生存下去的关键问题之一。在经济高速发展的21世纪,能源问题日益成为整个世界、整个人类所普遍关心的问题,可以说,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经济发展亦面临着能源短缺的严峻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消费也进入快速增长期,2001年至2005年的能源消费增加量甚至超过了过去20年的总和,我国对国际能源的依存度正逐年上升。用法律手段规范能源开发利用活动,调整和解决能源问题,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自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发生以来,世界各发达国家加快了能源立法的进程,我国也相继颁布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这四部单行法,但随着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加快,对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提出了更高要求,长期以来,我国过分倚重对能源和资源的政策调整,忽视用法律进行调整,而政策调整具有易变性和不稳定性,缺乏强制力的保障,得不到很好落实,所以,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起能够保障能源安全、提高能源效率的完备的能源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在此背景之下,笔者对能源法律体系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收集、分析国内外对于能源法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的研究,考察国内外立法实践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构建我国能源法律体系的的必要性,并对我国能源法律体系的立法模式进行选择,建议构建出一个以《宪法》为立法依据,以《能源法》为龙头,《煤炭法》、《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能源储备法》等具体能源单行法齐备,且配套实施细则跟进的法律结构体系,以期为我国能源法法律体系的立法提供理论及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