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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意义上,所有的法律,都为社会上某种利益而生,离开利益,就没有法律的存在。濒临破产倒闭的公司所涉及的利益问题就更加突出。如何处理此时公司中的利益冲突,历史上先后产生了破产、和解、重整三种法律制度。重整是对处于困境但却有希望复兴的公司实施的旨在挽救其营业的再建型特殊法律制度。公司重整作为一个精巧的利益纠纷解决机制,是众多利害相关者的利益平衡协调器。该制度的独特价值使其在世界各国的立法中得到广泛认可,我国破产法也设重整单章专门规范濒临倒闭公司的拯救问题,公司重整制度进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已成现实。
本文以利益平衡为剖析主线,系统地分析公司重整中主要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冲突。权衡利弊,进而对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配置提出在立法上兼具公平与效率的方案。
第一章通过对公司重整制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的研究,探讨了公司重整的社会背景和理论基础。
第二章对公司重整中的利益平衡进行分析。入手分析重整中利益关系的特别复杂性和可调和性。同时通过对相关法律保护重整债权人利益的力度的不足分析揭示了重整对于保护债权人的优势。
第三章第四章研究公司重整中债权人的保护制度。这两章详细探讨了各国立法是如何从多方面、多角度入手构建重整债权人的法律保护体系,同时笔者对中国的相关制度进行评价,以便改进我国的重整制度。